记者2日从全国扫黑办获悉,中央扫黑除恶第11-21督导组全部开通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要求,4月上旬,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将分赴天津、吉林、浙江、安徽、江西、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新疆等1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督导,进驻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
开通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旨在受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广泛动员发动群众,为精准打击人民群众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有力支持。
全国扫黑办提示
电话受理举报时间为进驻期间每天8时至20时
请群众在督导组进驻当地后再拨打举报电话
【第17督导组】
进驻地:广西壮族自治区
进驻时间:4月10日至5月11日
举报电话:0771-5786260
邮政信箱:南宁市A2019-6号邮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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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编辑:莫雨田
责任编辑:蒋晓伶
值班主任:叶焱焱
值班编委:曾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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