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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目惊心!清明节的56起火情 ,能否让你警醒

作者:内蒙古晨报 来源:内蒙古晨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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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有句描述清明节的有名诗句叫清明时节雨纷纷,可是今年的清明节,咱内蒙古没有雨纷纷,而是有点燥,发生了56起火情。



据了解,全区消防救援队伍共抢救被困人员8人,疏散被困人员48人,抢救保护财产价值260多万元。



清明时节,人们用各种祭扫方式祭奠逝去的亲人,我们一直提倡用文明环保的方式祭扫,可仍然有人对此置若罔闻,5日,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黄合少镇和榆林镇,就有两名男子在给亲人烧纸祭扫时,不慎引发火灾。



赛罕区森林公安局的民警和森林扑火队的队员以及消防队员一起,立即对火灾进行扑救,但因为风力较强,直到下午5点多,才控制住了火情,与此同时,护林员也控制住了引发火灾的一名嫌疑人。



清明缅怀祭先人,请文明祭扫!不要让无辜群众和消防人员身处危险之中!

引发山林失火,将根据财物损失进行处罚。依刑法规定,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而《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和立案标准》中规定: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清明祭祖

让我们一起文明祭扫


特别提示

内蒙古生态农业气象中心预计,4月5日-7日,呼伦贝尔市中南部、兴安盟、通辽市北部、赤峰市东北部、锡林郭勒盟东部、乌兰察布市南部、呼和浩特市大部、包头市南部、鄂尔多斯市大部及阿拉善盟的贺兰山、黑河流域林区森林草原火险等级高,可燃烧、能蔓延;其中,呼伦贝尔市东南部及西部中段、贺兰山火险等级很高,易燃烧、易蔓延,建议相关部门重点关注。



相关新闻:


上坟烧纸引起火灾 集宁区15人被拘


清明节是中国传统的民间祭祀节日,扫墓祭祖烧纸钱、燃香烛、放爆竹等传统的祭祀方式是森林火灾的最大隐患,清明时节也就成为全国各地森林火灾高发期。特别是在为扑救木里森林火灾牺牲的英雄们刚刚离开的日子里,人们的悲痛还未消去,却还有一些市民无视清明节祭祀禁止使用明火的规定,在扫墓时燃烧纸钱引发火灾,不仅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生态损失,也让个人付出惨重的代价。


马莲渠乡玻璃图


马莲渠乡罗家村


4月3日11时许,在马莲渠乡三股泉村西因上坟烧纸引发火灾,经初查过火面积215亩,其中过火林地面积105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涉嫌失火罪的犯罪嫌疑人已刑事拘留。     


4月4日仅一天时间,在马莲渠乡边家沟玻璃图、马青地、来家地境内以及白海子镇赵家村、黄家村境内,因上坟烧纸就引发火灾9起,抓获嫌疑人15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目前对违法行为人已全部行政拘留。待下一步由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对过火面积、树种、及相关林分因子鉴定后如涉嫌刑事案件则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做出相应处罚。




扎鲁特旗行政处罚7人


2019年4月1日-4日,扎鲁特旗森林公安局破获18起火灾案,其中17起因上坟祭祀引发的火灾,1起因燃烧秸秆引发的火灾。目前,以立刑事案件4件,对4人采取强制措施,立行政案件7件,行政处罚7人,其他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奈曼旗两人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4月4日上午,奈曼旗某镇李某因在户外祭扫引发火情,因李某祭扫地点离附近村落较近,明火引燃了周边枯草,火势迅速随风呈扇形展开。



后经民警组织附近村民,利用推土铲、铁锹等工具,历时近两小时的扑救工作,此时的大火仅止于附近村民住所的一墙之隔,墙外还堆积着易燃物,幸而及时制止,未造成人员伤亡,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对此,奈曼旗公安局该辖区派出所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4月4日上午,奈曼旗某镇马某因不文明祭扫引发火情,大风刮起的点燃的烧纸,掉落后引燃了周边的枯草及枯木,火势迅速展开,眼看着火势越来越大,马某立即向民警及周边群众寻求帮助。后经民警组织附近村民对大火进行扑救,火势得以控制。目前,马某被奈曼旗公安局该辖区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


近年来,安全祭祀、文明祭祀的倡导不绝于耳,但因祭祀引发的火灾仍然频发。我们再次呼吁广大市民:清明祭祀,因祭扫燃放鞭炮、烧纸钱而引发的火灾,不仅会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很大损失,也给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造成很大的损害。祭祀时请务必小心谨慎,加强防范,尽量避免采用烧纸、燃放鞭炮等方式进行,文明祭祀,坚决杜绝类似案件再次发生。保护环境、防火护林,人人有责。否则,一旦酿成火灾害人害己,还会触犯刑律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腾格里新闻、活力集宁  微信号 huolijining、集宁区外宣办、扎鲁特旗广播电视台、热点通辽

|本期责编:江金艳

|本期审读:董   强

 |本期审核:何海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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