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发布消息称,4月9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十法庭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李鹏飞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罪一案。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宝音德力格尔检察长等出庭支持公诉。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8年12月16日,被告人李鹏飞因经济纠纷与金川开发区水厂合伙人刘继广发生口角,争执中将刘继广杀害。后前往新城区呼铁佳园刘继广家,将其妻杀害,并盗走手机一部。次日,被告人李鹏飞驾车前往玉泉区天骄花园小区潘高图住处,在电梯内持刀将潘高图妻女杀害后,进入潘高图家将潘杀害,后驾车逃离现场。
因被告人李鹏飞家属没有为其委托辩护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内蒙古英南律师事务所孙慧晶律师为其辩护。庭审中,法庭围绕被告人李鹏飞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的事实、证据、量刑等,进行审理。
案件回顾
2018年12月17日,玉泉区天骄花园小区发生命案
12月17日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天骄花园一居民楼内发生一起凶杀案件,一对母女被害于电梯内,一男子被害于家中。记者赶到现场了解得知,受害者为一家三口,警方已对现场进行封锁并展开调查。↑↑(点击可查看详细文章)
12月17日晚间
嫌疑人被抓获,警方已经带其指认现场。嫌疑人供述自己杀死了5人。
12月18日
记者从呼市新城区公安分局刑警五中队了解到,17日一早,呼铁佳园C区28号楼有一名六旬女子被发现死于家中,其丈夫在金川开发区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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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
呼市检方提前介入“12•17”杀人案件,并披露嫌疑人在天骄花园、呼铁佳园、金川一水厂内的作案细节。↑↑(点击可查看详细文章)
12月23日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李鹏飞批准逮捕。↑↑(点击可查看详细文章)
2月26日
由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分局侦查终结的“12.17”特大故意杀人案,经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向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点击可查看详细文章)
|来源:内蒙古晨报(记者 赵新宇)、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期责编:江金艳
|本期审读:董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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