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呼市一“微博大V”在微信群内侮辱救火烈士,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作者:内蒙古晨报 来源:内蒙古晨报 公众号
分享到:

04-10


清明节期间,正当人们正以各种形式追忆先人,缅怀英烈,默默地寄托哀思之时,在一微信群内连续出现多条侮辱四川凉山救火英雄的不良言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引起网民的强烈愤慨。4月10日上午,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了解到,这名在网上侮辱救火英雄的网民已经落网被拘留。


       3月30日,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发生森林火灾,在扑灭山火的过程中,31名救火英雄不幸遇难,消息传来举国悲痛,网民纷纷在朋友圈中发布、转发悼念英雄的文章。而就在4月8日,“呼和浩特网警巡查执法”账号接到网民举报:在呼和浩特某微信群中一账号为“麻氏贞元策划”的网民公然发布侮辱救火英雄的不当言论,且该网民疑似本地一名微博大V。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高度重视举报内容,立即开展调查工作,并及时通报回民区公安分局进行处置。回民区公安分局网安大队会同刑警一中队、攸攸板派出所立即行动,仅用4个小时就将35岁的违法网民麻某某抓获。在确凿证据面前,麻某某对自己在微信群里发布不良言论公然诋毁英雄的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认错悔改。经过审讯了解到,麻某某是我市一名“微博大V”,粉丝数量达到51万人,具有较大网上影响力。目前,回民区公安分局刑警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对寻衅滋事罪的相关规定对麻某某予以刑事拘留。


       呼和浩特网警通过本报郑重提示,尊敬英雄,歌颂英雄,传递网上正能量是每位公民应有的道德底线,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对于此类在互联网上传播违法有害信息的行为,公安机关将通过深入开展“净网2019”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网警巡查执法”工作力度,予以重点打击,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打击查处一起。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安娜

|本期责编:宋彦慧

|本期审读:董   强

 |本期审核:何海昕

阅读40082
举报0
关注内蒙古晨报微信号:gh_3198223275cf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即可关注
声明

1、头条易读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文内容来自“内蒙古晨报”微信公众号,文章版权归内蒙古晨报公众号所有。

评论
更多

文章来自于公众号:

邮箱qunxueyuan#163.com(将#换成@)
微信编辑器
免责声明
www.weixinyidu.com   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本站收录微信公众号和微信文章内容全部来自于网络,仅供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禁止一切商业用途。其中内容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头条易读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本站声明:本站与腾讯微信、微信公众平台无任何关联,非腾讯微信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