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心疼!内蒙古一少女长期遭受母亲殴打!有关部门出手了…

作者:内蒙古晨报 来源:内蒙古晨报 公众号
分享到:

04-09

近日,巴彦淖尔市中旗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接到旗妇联维权办的电话称,一名正在读高中的女孩樊某惨遭母亲的暴打,想寻求法律帮助,实现参加高考的梦想。

       

虽然女孩樊某没有直接通过法院解决家庭纠纷,但民一庭的法官仍决定案外介入,希望给予当事人法律上的帮助,避免更严重的后果发生。



女孩樊某和她的姥姥向法官讲述了她的故事:樊某从小由姥姥抚养长大,14岁时被母亲张某接回家中共同生活,期间,母亲经常无故殴打樊某,除了拳打脚踢外,还曾经用刀、火钩等殴打。2017年,张某不想让樊某继续上学,暴行也开始升级,直到今年3月24日,张某再次跟踪樊某和姥姥到废品收购站,用一辆滑轮车将樊某头部殴打致伤,右手拇指错位,关节脱落。樊某姥姥报警后,公安民警将樊某送至医院治疗。

          

 尽管樊某多年来遭受着母亲张某的谩骂和殴打,但樊某并不愿意自己的母亲受到法律的制裁。为避免樊某再次遭到张某的殴打、辱骂、跟踪、骚扰,也为了能够让这个孩子顺利参加高考,中旗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法官们几度走进樊某和姥姥一起生活的家中进行家事调查,对樊某进行心理疏导和维权法律讲解,还向樊某曾经打工的商铺老板调查了解樊某打工期间,张某到店铺里对樊某实施辱骂的情况,并对张某进行批评教育。法官们还帮助樊某联系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帮助樊某向人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



经过几日的走访和调查,中旗人民法院对申请人樊某递交的申请资料、报警材料及医院的伤情诊断书进行审查后,于4月2日依法作出民事裁定书,禁止张某到樊某就读的学校骚扰其学习生活,禁止张某对樊某施行辱骂、跟踪、殴打行为。

      

这份人身保护令作出后,中旗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依法向被申请人张某送达,同时向张某生活的社区和所辖的派出所、申请人樊某就读的学校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他们予以协助和配合。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静

|本期责编:宋彦慧

|本期审读:董   强

 |本期审核:何海昕

阅读39656
内蒙古 
举报0
关注内蒙古晨报微信号:gh_3198223275cf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即可关注
声明

1、头条易读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文内容来自“内蒙古晨报”微信公众号,文章版权归内蒙古晨报公众号所有。

评论
更多

文章来自于公众号:

邮箱qunxueyuan#163.com(将#换成@)
微信编辑器
免责声明
www.weixinyidu.com   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本站收录微信公众号和微信文章内容全部来自于网络,仅供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禁止一切商业用途。其中内容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头条易读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本站声明:本站与腾讯微信、微信公众平台无任何关联,非腾讯微信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