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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正拍照,被亲妈飞踹!网友大怒:被虐的不止这一个

作者:半岛晨报 来源:半岛晨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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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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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星期四,农历三月初七,晴间多云,7℃~16℃,相对湿度:20%~55%,西到西南风5~6级阵风7级转西南风4~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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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浙江杭州一女童模

被一名成年女性踢踹的视频

在网上热传,引起广泛关注,

高高挂在热搜榜上,久居不下⬇️


现场视频⬇️


视频中,一男一女两个大人

正在给一个小女孩拍摄,

不知何故,正在拍摄的女子突然放下手机

一个健步向前,一脚狠踹在小女孩的屁股上,

小女孩一时没站稳,向前趔趄了好几步。



 踢人者疑是女童妈妈 ,网友大怒 

据网友爆料

踢孩子的女性疑为小女孩的妈妈


网友早已按捺不住心中的怒火了,


如此可爱的女儿,

不疼不爱竟然用脚踢,

该女子不配为人母



拿当摇钱树和出气筒,

这是家暴,是虐童⬇️


 商家回应:踢人者正是女童的妈妈 


事后,记者经核实,

视频中打人女子确实是

小女孩”妞妞“的妈妈,

据童模合作商家表示

“妞妞”模特与多家店铺合作,接单量大。




某电商平台商家表示他们曾提醒过她,

妞妞接的单子太多了,孩子吃不消,

有点脾气是正常的,

让她跟孩子说话时注意点,

但她没有听进去。



事发后,

杭州市妇联法律援助律师王楠称,

该踢踹行为有可能涉嫌家庭暴力。

而是不是童工问题则需要看它的性质。



而合作方”兜兜家“则发声表示

决定和妞妞妈解除合作关系,

并希望妞妞妈以后可以好好对待孩子。


女童妈妈公开道歉:稍大动作绝无伤害想法 


在舆论的压力下,昨天凌晨4点一个

一个自称是妞妞妈妈的微博用户

@妞妞妈-201009发了道歉声明,

在声明中她表示儿女皆为父母的心头肉,

疼爱有佳,绝没有所谓的虐童之意。

视频的事情是她动作过大让大家误会了,

她并没有伤害孩子的想法。




网友爆料:被“虐”的童模远不止妞妞一个


此事发生后,评论区有不少网友爆料

其实像这样每天强压下工作,

还被家长“虐”的童模远不止妞妞一人。



不仅动脚,还扇耳光⬇️


生病的情况下依旧进行拍摄,

不让休息⬇️


低温天气,穿短袖短裤拍摄⬇️


烈日下,也照拍摄不误⬇️

拍摄工作进行到凌晨五六点,

白天接着去上课


这些孩子的遭遇实在太令人心疼了

所以不少网友讽刺道

是时候出一份当父母的资格考试了⬇️


还有网友呼吁希望早点整治童模这一行,

还孩子们一个丰富多彩的童年⬇️



杭州一线童星月收入达5位数,但并不轻松

随着2016年《爸爸去哪儿》、《爸爸回来了》等明星亲子节目的热播,荧屏上,小朋友的天真无邪与童言无忌为观众带来了无尽欢乐,从节目中走出的童星也越来越多。

加之网店模特风盛行,不少孩子也加入了这个队伍。

童星行业既是朝阳产业,同时也是争议比较大的行业。在杭州,一线童星日收入可达五位数。

律师说法

童模行业虽然看上去很美

但其中包含了不少的法律问题

聘用童模进行拍照是否合法?

浙江劳动律师事务所律师:方华 

首先,临时聘用童模拍照是合法的。从法律层面上讲,也就是指短期的合作,即经纪公司或广告公司和童模的父母(法定代理人)签订临时的合作协议。

对于儿童模特而言,因为年龄、居住、经验或者其他不确定因素太多,一般没有必要和哪家公司签订独家代理合同。童模和经纪公司或广告公司的合作一般采取临时的合作形式,也就是如果有工作才找童模,双方在工作上合作一次,拍摄结束后大家就各不拖欠。

不过,如果长期聘用童模作为一种职业,那在法律上就一定有障碍。《未成年保护法》第38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劳动法规定,童工(16周岁以下)是绝对禁止的,包括童模。

让孩子从事童模演出,律师认为这是有前提的。在确保孩子自身学习以及发展的前提下,去参加临时的童模展出,某种意义上来讲,可以提高孩子的综合素质。但是,如果放弃学习,完全将自己的孩子当成“摇钱树”,牺牲其健康来赚取金钱,这无疑是得不偿失的。

来源:新闻晨报(shxwcb)、新京报、律师来了、19楼、新浪微博

编辑:刘晓霞   校对:张颖

五一小长假正在不远处等着呢!

春暖花开,

出门游玩的人越来越多。

这里有个消息,

需要提醒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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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觉得还是以孩子健康成长为重,

家长要把握好教育孩子的方式和尺度,

同意的戳个“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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