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山西省纪委监委网发布信息,朔州市应县县委原书记兰成国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此外,大同市纪委监委通报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13人被处分,其中3人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朔州市应县县委原书记兰成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
兰成国违反组织纪律,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财物;
违反工作纪律,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应县发生严重统计违纪违法问题失察失责,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兰成国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终止其中共山西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
兰成国简历:
兰成国,男,汉族,1968年12月生,山西右玉县人,大学本科学历,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8年11月,任朔州市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0年4月,任朔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2011年3月,任应县县委副书记;
2011年6月,任应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2年4月,任应县县委书记、县长;
2012年5月,任应县县委书记;
2018年12月被免职。
系中共山西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
现将大同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灵丘县白崖台乡辛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张永虚报冒领国家粮食直补款及退耕还林款等问题。
2004年至2017年,张永在辛庄村粮食直补发放和退耕还林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先后通过虚报冒领、截留等手段,累计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和退耕还林款共计28.05万元。此外,张永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
2019年1月,张永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阳高县下深井乡董家庄村党支部原书记董义平骗取危房改造补贴款等问题。
2011年,董义平任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弄虚作假,以建大棚工作用房为名,借用本村村民刘某某等三户的危房改造指标,修建个人配菜中心的工作用房,并领取了3户村民的危房改造款28500元;此外,董义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2019年1月,董义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3.天镇县玉泉镇石家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韩同等人虚报冒领粮食直补款问题。
2010年至2016年,时任石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韩同、石树海与村干部李菊英、谈国忠、石海山、夏福元、石存保等7人以本人和各自亲属的名义通过虚报粮食直补面积的方式,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共计39168.23元。
2018年12月,韩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谈国忠、石海山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石树海、夏福元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李菊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石存保被责令辞去村委会委员职务;违纪款予以收缴。
4.天镇县卅里铺乡小辛庄村党支部书记赵河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
2014年6月,赵河违规将自己的妻子金某某列为建档立卡贫困户,2015年,在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中,赵河仍未按照“八不进、三不入”的要求及时将其妻子出列,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2019年1月,赵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大同市云州区西坪镇下榆涧村村委会主任胡亮等人虚报冒领黄花种植补贴款问题。
2016年10月,胡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测量下榆涧村当年黄花种植面积时,给其哥哥胡某虚报黄花种植面积3.8亩,并领取黄花种植补贴款760元;下榆涧村党支部副书记杨泽林,作为黄花种植面积实地测量人员,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他人虚报黄花种植面积,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2019年3月,胡亮、杨泽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6.浑源县王庄堡镇汤头村党支部书记李占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
2017年2月,李占未通过村两委会议研究,将王庄堡镇拨付给汤头村的10000元救灾救济款,安排村会计李某发放给其本人和李某的近亲属等11人,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2018年12月,李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大同市纪委监委
编辑:山西晚报全媒体编辑 兰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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