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公安局关于领取非涉案财物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非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我局决定对苍南县看守所释放人员非涉案财物进行一次清退工作,现将本次清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范围
2012年以来存入苍南县看守所保管尚未领取的非涉案财物。
二、领取时限
本次集中领取的工作受理时间从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9月10日止(节假日除外),逾期不来办理领取手续的,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
三、领取需携带的材料
1.苍南县看守所发放在押人员存折本、本人身份证。
2.家属可代领凭本人身份证、同户户口本、夫妻可凭结婚证。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苍南县看守所财务室(苍南县灵溪镇政法路)
联系人:朱警官,13806821507
苍南县公安局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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