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公众号:娱理,一个专门深挖娱乐圈幕后故事的号。
新开播的音乐类综艺节目《我是唱作人》
4月11日,因把人类史上首张黑洞照片纳为自家图库,视觉中国引发网络声讨。随着网友扒出包括国旗、国徽、企业logo在内海量图片竟都成了视觉中国所有,版权话题被热议。(详情请戳→_→)
不仅影像圈对版权敏感,近来在音乐综艺领域,“版权”也成了众人提及频率颇高的一词。一如今晚上线的原创音乐节目《我是唱作人》,早在几周前的节目交流会上,节目总监制陈伟就表示过,之所以此次做“原创”,原因之一是做不起翻唱节目了:“现在很多歌的版权方要价很高。有的歌想在节目里唱,对方甚至要出100万,150万的价格。”陈伟半开玩笑道:“家里有矿的才能做翻唱综艺。”
一周前的《歌手》冲刺赛上,竞演歌手翻唱改编了包括皇后乐队经典歌曲《We Will Rock You》《Bohemian Rhapsody》《We Are The Champions》在内的六首奥斯卡大热金曲。
之后皇后乐队歌曲版权方索亚音乐发布官方声明,斥《歌手》节目组并未拿到授权许可,实为严重侵权行为。另在本季前几期节目中,杨坤翻唱茄子蛋《浪子回头》,逃跑计划唱John Mayer的《Gravity》和李宗盛的《给自己的歌》等,均涉嫌侵权。
索亚音乐官方声明
无论是有多年做音乐综艺节目经验的陈伟、车澈团队受部分歌曲版权持有者开天价影响,暂“放弃”在翻唱类节目里折腾,还是做了七年的国内顶级音乐节目《歌手》时至今日还屡就版权引争议的新闻,多少都能让我们感受到,歌曲版权问题错综复杂。
本期娱理工作室邀请到曾协助《创造101》《幻乐之城》《即刻电音》等多档音乐节目处理版权业务的“梦织音”代表燕子,常年处理版权纠纷的业内资深人士Vivian,一起来给大家捋一捋音乐综艺和歌曲版权之间的那些“爱恨情仇”。
《创造101》节目现场照
01
音乐版权市场乱象丛生!
音乐综艺借口“钻空子”还是市场不规范的“锅”?
显然,无论对音乐节目还是选手而言,“拿来”市场成熟作品做表演无疑是件相对省力的事,亦能“蹭”着那些经典歌曲之名,易引发观众共鸣。而音乐综艺在我国盛行十几年来,多是改编翻唱类音乐节目层出不穷,也侧面印证着其中有利可收。
但仅今年前四个月以来,优酷、爱奇艺两大平台的头部音乐项目都聚焦在了“原创”上,分别打造《这!就是原创》和《我是唱作人》,而以翻唱为重的湖南卫视王牌节目《歌手》本季也主打起了原创,鼓励参赛选手多唱自己原创歌曲。
原创何时变得如此受捧,引各大团队竞折腰?据娱理工作室调查了解,并非综艺圈突然生出了“原创自信”,而是外购音乐版权这事儿愈发棘手,麻烦重重之下所引发的乱象丛生。
《这!就是原创》《我是唱作人》
1、版权费用逐年不合理的倍增,“吓退”节目组?
陈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直言音乐类节目近年陷入了版权价格困境。从《我爱记歌词》《中国好声音》开始做了十几年节目,他见证了节目组从向版权方支付千元费用,到如今一些版权方开出每首歌百万天价的乱象。
Vivian也帮我们算了一下:“很不知名的歌曲,几千元也能拿下。譬如一些经典老歌,可能大概价钱就是9万、10万左右。之前我帮忙问了一首网络大红歌曲,那个作者叫价就是60万,市场上确实报多少价格的都有,很混乱。”
粗略算下来,做一档12期左右的翻唱类节目,版权费用大概要花去大几百万到千万不等。面对不菲支出,一些团队摒弃翻唱做原创,如陈伟、车澈的《我是唱作人》。但也有节目组采取的办法是索性不去做沟通,抱以“出事再赔偿”的侥幸心理。
《我爱记歌词2007》和第五季《中国好声音》海报
2、缺少真正可以提供版权集成服务的行业组织,版权方不好找?
之前,娱理工作室和某节目负责人私下聊天时,他曾表示国内市场太大,分不清诸多音乐作品究竟归属于谁?授权费也不知该交到哪儿。甚至有时候给A机构交了钱,突然又冒出个手握版权的B机构或个人来直指侵权。
负责人所言其实不难理解。偶有节目被控侵权时,我们常听到的一种回应是,他们已向音著协申请过授权了。潜台词是,其做法没问题。
在此我们先科普一下,所谓音著协(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是专门维护词曲作者和其他音乐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非营利性机构,实行会员制。一些词曲创作人和音乐公司会加盟音著协,将作品委托协会代为集中管理,音著协则直接获得这些作品的使用授权。
实际上,它更类似一个“中间人”角色。因需处理的版权问题太多太细碎,不少音乐节目会与音著协签定合作协议,想用什么歌曲,先在音著协走登记报备流程,之后一次性支付版权费。至于和词曲作者等权利人具体沟通等问题,就由音著协全权处理。
图片来自网络
由此,不少节目方自然认为,既然自己已经知会音著协了,使用歌曲就是合理合法的。但问题是,并非市场上所有音乐作品都在音著协。燕子表示:“音著协的会员多还是一些老牌的创作人。但现在很多节目翻唱的还是新兴创作人的歌,或是国外作品多一些,他们跟音著协没啥关系。”
一如前几年有节目翻唱阿肆当时正火的《我在人民广场吃炸鸡》,前年《明日之子》翻唱《无畏》涉侵权,节目方拿出音著协做说法,但实际上阿肆和《无畏》的创作者张淇从未加入协会,音著协并不具备委托代理权。在此情况下使用这些音乐人的作品,必定有问题。
此外,音著协并不具有代授“改编权”的权力。即便是音著协曲库里的作品,如仅作原汁原味翻唱,可直接协调。但众所周知,大多音乐综艺节目在处理作品时,“改编”是很重要的一环,如以改编为亮点的《歌手》《梦想的声音》《即刻电音》等节目。这就意味着大多歌曲还是要联系作者本人对改编进行授权,否则亦不合规定。
《歌手》《即刻电音》海报
除了音著协代为管理的部分作品,寻找更多音乐作品版权归属问题是个颇为复杂的过程。
有时一首歌曲,在多年版权流转过程中,先后归属于不同的公司、平台,甚至同一首歌的版权有可能归多方所有。譬如上期《歌手》引发争议的《Shallow》,该歌曲创作者较多,词曲版权代理归属多家公司,公开发声的索亚公司拥有其中一个作者的词曲版权,但实际上Peer Music、One Asia以及环球音乐的词曲版权公司Universal Music Publishing也有相应份额。
Vivian解释道:“一首歌,词加曲完整的权益是100%,出现多个创作者情况时,就要按几位创作者的创作比例来计算对应权利。这就很麻烦,比如你找到作者A、B同意授权了,但作者C不同意,你这首歌还是拿不到。”
图源微博@邹小樱
尽管版权方“不易找”,但并不意味着“不去找”。Vivian表示:“一般都是先询问国际版权代理公司以及国内独立版权公司,如未找到版权归属,那就通过艺人及唱片公司渠道或词曲作者直接联系。而且真的在音乐圈里的,根据多年经验你都能大致缕出版权方向,尤其国外的歌基本在几大(国际唱片公司)那儿,很多年轻创作人联系方式直接都挂在微博上。只是根据最新情况做版权最终确认时要更细致一些,多问一嘴罢了。”
对于常年的“挡箭牌”音著协,Vivian直言,不乏一些综艺团队确实不太懂版权,以为音著协“万能”,故没太上心。另外,节目在申请授权时,音著协按理应是会明确告知哪些作品是不在其范围内的。“如果明知未授权,依然把协会拿来当搪塞借口,混淆视听,那就是节目组投机了。”
音著协1992年成立时的新闻发布会,图源网络
3、版权归属确认周期长,时间来不及?
印象中,十几年前的《超级女声》《快乐男声》《加油!好男儿》等一众翻唱节目风靡时,也鲜见版权争议。对此Vivian表示,早年间“免费唱”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直到2011年旭日阳刚组合在《星光大道》唱了一首《春天里》并为组合带来巨大名利只后,原作者汪峰做出了维权行为,才“点醒”了行业人。
近年来,随着音乐人维权声量增大,愈多音乐节目方意识到版权问题,但因对版权无太多专业认知且分身乏术,许多节目会找代理公司专门做集中处理。
因市场需求大,燕子所在的“梦织音”公司从最初纯“友情帮忙”,帮某节目处理一两个突发版权问题,到之后全权代理了《幻乐之城》《创造101》《即刻电音》的版权事宜。燕子坦言,因节目涉及歌曲量过多,和版权方沟通成本大,周期长,最理想的状态是能提前半年拿到歌单,最晚也要提前一个月做筹备。
但我们的综艺实情是,提前半年,可能连节目嘉宾(选手)是谁都不知道,怎可能去预知他们唱的歌?所以只能在节目进入录制期后才能进行版权清理。
《幻乐之城》节目现场照
在极密集的节目录制周期内去沟通大量歌曲的结果就是,有些授权确实滞后。“尤其是涉及海外歌曲,大的版权方。国内这边还要去问到他们上一级的OP,但海外那边也很繁琐,确定的过程很慢。另外涉及到大量改编,词和曲修改的部分我们也要提供Demo或文字描述给版权方,给词曲作者获其同意,他们做评估也需要不少时间。“
有的版权方理解节目组,合同程序走不完,他们会对授权意向做出口头反馈,便于节目组完成内容:先改编或是直接换歌。Vivian另外也透露,她在接触另外一些节目时,有时版权方反馈慢,节目组就会霸王硬上弓地“先唱了再说”,但这样只会更加导致侵权风险。
《创造101》节目现场照,图文无关
02
翻唱类综艺
打开音乐版权的正确姿势是什么?
聊完综艺市场上的版权乱象,娱理工作室来给大家梳理一下,音乐节目打开作品版权的正确姿势到底是什么?
严格来讲,只要涉及唱别人的歌,节目组就必须要取得该作品的授权许可。因音乐综艺里多是对作品进行二次演绎,不涉及播放原唱,因此节目方只需去拿到词、曲授权即可,不必沟通原唱者(若原唱者同时又是该作品词曲创作者另说)。
在我国,音乐版权所有者大致分四类:三大唱片、三大词曲国际版权代理公司 ;独立唱片公司及独立版权公司;个人工作室或作者、歌手本人;音著协、音集协。
正常的一个完整授权流程是,节目方要根据所需歌曲,寻找歌曲相应的词曲作者,原始版权方以及版权代理公司,继而进行授权申请及商务谈判,确定授权价格,完成和版权公司及词曲作者本人的签约、付款。
通常来讲,音乐综艺向版权方索求的是在节目录制当下产生的一次翻唱权。因涉及上线播出,节目方另希望取得歌曲“永久播出”的权利,但因各版权方都有自己的一套标准,比如歌曲使用多设有年限,所以过一两年之后,节目方或许还需再次向版权方续费,以保证该作品能继续存于线上节目中(即网络传播权)。
此外,如节目衍生出的线下活动、演唱会要演唱节目里的曲目,需另作谈判。
《创造101》节目现场照,图文无关
03
相关部门亟需规范版权流程
节目组加强意识切忌“马后炮”
当然,目前存在于市场的综艺歌曲版权乱象非朝夕便可解决。通过综合分析,娱理工作室认为,就节目方而言,应进一步提高版权意识,尽力尽早合法获取作品授权,而非被指控侵权后再致歉“弥补”。
另外,相关部门也应对版权相关进行更为合理的规划。首先,从法律上就著作人权益进行更详细的立法,加大侵权惩处力度。据悉,目前关于侵权赔偿的案件,维权需耗费起码一到两年时间,侵权方支付的补偿费用也仅千元左右。过低的侵权成本助长侵权事件的发生。其次,版权授理流程是否可以更清晰?以目前节目制作周期及跟OP签版权速度比对来看,如流程得不到简化,也根本无法做到完全正规化。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积极方面,从早年各方对版权集体噤声,到如今发声量越来越大,音乐综艺还是在一个逐步倾向合理化的过程中。燕子做到《即刻电音》时颇有感触:“其实《即刻电音》那个项目在刚启动时,他们很早就给了大概一个歌单的范围,让我们先做询问,他们再从这些歌里去挑。算是和平台达成了一个时间上的默契。”
无论“被动”也好,另辟蹊径也罢,长期“坐享”他人劳动成果后,版权乱象促使部分有识的音乐综艺团队做出了《我是唱作人》此类聚焦原创的破局之作,不失为一个好现象。
《即刻电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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