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关注的“某女士购奔驰车消费纠纷”一事
有了新进展!
今天(4月14日)上午
西安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微博
@西安发布
回应“女子购奔驰车消费纠纷”事件
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利之星”立案调查
责成尽快退车退款
@西安发布
微博全文如下
引起关注的“某女士购奔驰车消费纠纷”一事,记者采访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该部门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2019年2月25日,投诉人某女士与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简称“利之星”4s店)签订了分期付款购买全新进口奔驰CLS300汽车购车合同。3月27日提车后,因认为发动机存在问题与“利之星”4s店自行协商退换车辆未果。4月9日向陕西省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西安市12345热线电话投诉,诉请退款退费。当日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接到上级转办立即安排处理,敦促“利之星”4s店依法妥善解决消费者投诉。下午投诉人又到“利之星”4s店继续和店方协商,当晚要求“利之星”4s店签订了退车退款书面协议。
4月11日、12日,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先后对双方退车退款协议情况进行了核实;对“利之星”4s店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已对“利之星”4S店涉嫌质量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对涉事车辆进行依法封存,并委托法定监测机构进行技术检测;对“利之星”4s店负责人行政约谈,并要求该店通知奔驰(中国)公司协助进行调查。
4月13日,市场监管部门再次责成“利之星”4s店尽快落实退车退款事宜。听取了投诉人新提出的八项诉求。当天,还组织“利之星”4s店负责人与投诉人对话协商,努力促成双方达成解决问题的一致意见。对话中,店方负责人向某女士因购车问题引起的不愉快表示道歉,并表态愿立即退款、承担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核实后相应的法律责任。某女士感谢市场监管部门对消费者的支持,但目前不能接受店方退款,也愿意接受调查核实以后依照有关规定更换发动机、或退换车的结果。
目前,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利之星”4s店继续加强沟通解决投诉问题。对消费者新提出的诉求和证据调查核实后,依法依规作出公正处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此前奔驰声明
声明称,该公司对客户的经历深表歉意,已派专门的工作小组前往西安沟通解决。
事件回顾:
3月22日
车主前往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付款提车,工作人员说暂时不能提车,要做新车检测(PDI)
3月27日
车辆从4S店开出10公里后,机油故障灯亮起。工作人员表示属正常现象,建议车主现将车开回家,28日开回店里再做鉴定。
3月28日
当天下午被告知车辆发动机漏油,之后车主要求店方退款或者换车。店方答应该条件,并解释说处理流程会比较长,需要等待3天。同时承诺愿意支付一定的精神补偿。
4月1日
店方打电话同车主协商:退款比较麻烦,并询问能不能换车,再给予一定的补偿。之后店方承诺3天内,将该问题解决。
4月4日
工作人员打电话给车主称:如果这个车换过发动机,我们就卖不掉了,所以我们给您换一个发动机,但是会给您一定的补偿。并提出对方可在4月8日来提车。
4月8日
车主打电话给店方,询问情况,被告知继续等待,还没有结果。同时根据国家三包,这个车只能换发动机。
4月11日
事件曝光,引发舆论热议。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就该事件表明了态度。同时4S店的公关部门称:他们已与当事人私下达成和解。
4月12日
车主向媒体反映,至今没有收到任何奔驰官方或4S店官方的回复,只有销售人员在不断与自己联系,自己并没有与4S店达成和解。同时4S点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否认车辆在销售之前存在质量问题。
4月13日
13日凌晨涉事的奔驰轿车已被封存,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将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车辆进行检测。
13日白天,车主与调查组首次见面,并提出8项诉求。目前车主在高新管委会等待相关工作人员前去解决问题。
13日下午,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就“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一事发布声明。
4月14日
一段疑似女车主与4S店高管交涉的录音开始在网络疯传——话题焦点直指4S店骗取金融服务费,且流入个人账户,未开具发票
来源:陕西都市快报、陕西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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