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下午,北京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对“西安女车主哭诉维权事件”,发表第二份声明,再次向女车主道歉,并暂停涉事的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的销售运营。
据北京奔驰发布的内容显示:
1、4月15日,北京奔驰厂家代表与西安女车主进行了面对面的坦诚沟通后,协调其与西安利之星达成了谅解共识;
2、北京奔驰将对西安利之星展开经营合规性调查,在明确结果前,西安利之星的销售运营将被立即停止;如调查结果显示西安利之星的销售行为,存在不合法不合规经营行为,其销售运营授权将被终止;
3、启动针对经销商网络的第三方合规审计,进一步确保经营合法合规;
4、加强与经销商的沟通,并依法采取相关措施确保消费者权益。
同时,北京奔驰也在声明中表示,西安利之星的行为辜负了客户、广大消费者对品牌体验的期许,并在此对此事给公众及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致歉。奔驰官方的表态,让扰攘多日的“女车主哭诉维权事件”有了积极的进展;茶哥也注意到,奔驰在声明中负责任地表示,在调查结果明确前,停止西安利之星4S店的运营,平息外界对此事的质疑。
最新进展:女车主的“金融服务费”给了第三方驻店人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的调查,本次案件的金融服务费是指,办理分期付款后,银行的贷款手续批下来要走一段时间和过程,第三方服务公司要替车主向4S店进行垫资担保所产生的费用,行内叫垫资服务协议,俗称金融服务费。
当女车主同意了分期付款后,在利之星4S店内与第三方(陕西元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垫资服务协议,当时协议上获批的贷款为419160元,元胜公司派驻在西安利之星4S店的工作人员向车主收取3%的报酬,共计12575元。而元胜公司收到服务费后,又将部分的费用(金额的2%)打给了利之星4S店,利之星4S店又向服务单位开具了发票,也申报缴纳了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莲湖区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科长王勇表示,将继续调查交易当中有无偷税漏税行为:“第一就是先看他未按规定开具发票这一部分行为到底存在有多少,第二看他收取的经营收入有没有如实进行申报,和有没有如实进行报税和纳税,如果存在偷漏税行为,我们将进一步依法依规查处。”
而本次事件中“垫资服务协议”有向车主收取的法律依据吗?相信监管部门很快会公布调查结果。4月16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的调查组已约谈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西安工作小组,并全面调查“收取金融服务费”等涉嫌违规违法行为,同时对西安范围的汽车4S店开展整治工作。
同日,银保监会已要求北京银保监局,就奔驰女车主被收取“金融服务费”问题,对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是否存在通过经销商违规收取金融服务费等问题开展调查。银保监会表示,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西安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事件”已发酵多天,随着奔驰的最新回应,各地监管部门的介入,相信事件很快水落石出,茶哥也将继续追踪事件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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