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光灯 驾驶员既爱之又恨之
正确使用远光灯能够很好的营造道路交通行驶环境。
远光灯使用不当,在正面会车时或后面跟车时
让对面司机的视觉产生“瞬间致盲”,驾驶员如同盲行,无法正确观察周边驾驶情况
极容易酿成车祸,俨然变成夜间“马路杀手”。
据公安部数据统计,夜间道路交通事故中,与滥用远光灯有关的占30%—40%
为有效的查处治理滥用远光灯行为
兰州交警运用新科技 “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抓拍系统“
通过电子监控实现对违规使用远光灯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利用远光灯智能识别技术,自动识别自动抓拍。
往下瞧: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违规使用远光灯给予罚款20-200元,驾驶证记1分。
抓拍远光灯,专治亮眼瞎,是不是大快人心!
驾驶车辆应如何正确使用远光灯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时,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
2、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3、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4、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5、夜间超车时,应远、近光灯交替使用,提醒前方车辆;
6、在照明较好的城区不宜使用远光灯。
滥用远光灯是广大交通参与者深恶痛绝的交通违法行为,请从自身和他人安全角度出发,养成合理使用远光灯的习惯,遵章守法,文明出行。
在此,再次给广大的司机们提个醒:安全第一,正确使用灯光,不要滥用远光灯。
来源:兰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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