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是传统上坟祭祀的重大节日,也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时期。在桐梓县楚米镇,一女子祭祀期间因为用火不慎,导致741亩幼林地被烧。18日,该女子因涉嫌失火罪被桐梓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
据了解,涉案女子姓姜。今年4月7日,姜某在亲戚的陪同下,来到桐梓县楚米镇元田村给父母上坟。
姜某在焚烧钱纸时,墓地突然刮起一阵大风,燃烧的纸钱被瞬间吹散并引燃了坟头上的杂草。此后,姜某等人虽然立即上前灭火,却因风势较大加之周边杂草众多,无法将大火扑灭,并最终引发了森林火灾。
火灾发生后,当地消防部门接报后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置。经过消防官兵的努力,大火被成功扑灭。事后,经林业部门对火灾现场进行勘验,本次火灾致使741亩幼林地被烧。
19日,桐梓县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姜某在上坟过程中因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失火罪,依法对其作出批捕决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希望大家能够引以为戒,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经办本案的检察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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