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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发展,私家车已变为“代步工具”走入寻常百姓家。私家车日趋增多,由小区停车位衍生出的问题日益突出。最近,海口四季华庭二期的业主们反映,租了十来年的停车位突然要被开发商卖掉,这销售手续是否合规呢?
海口四季华庭二期业主林先生:从2005年、2006年开始住到现在,车位每个月固定是收200块钱的管理费。过去的车位是一直没人停,我们就停了,他就固定给我们停。突然就挂横幅、贴公告,说要卖 。
在小区,开发商贴了一张告示,写明二期178个地下停车位将于5月20号开始销售,而业主在4月20号排号时交纳5000元诚意金可在之后购车位时,享受优惠。地下停车位突然从租赁转为销售,让业主们颇有微词。
海口四季华庭二期 业主 林先生:产权有没有合法的,手续要合法。
海口四季华庭二期 业主:车位到底怎么卖法,应该跟业主打招呼先。
而有的业主表示,与开发商工作人员沟通时,了解到的车位拟定价格,让他们无法接受。“我们小区(车位)20万也太贵了,买个房子首付也够了。”
记者随后找到小区开发商了解情况。开发商的工作人员出示了房屋国有土地使用分割转让证明书,称他们具有地下车位的所有权,是可以出售的。
开发商的工作人员称,车位的价格并没有商定好。没有价格,就准备进行销售,这样是否合规呢?对于地下车位售卖一事,记者通过住建和发改委核实了解到,该小区二期并未进行车位售卖备案登记。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管理处副处长麦光善:取得价格备案以后,再做现房备案就可以销售。停止宣传停止销售,取得现房备案以后才可以进行销售。如果再进行这样的宣传,我们会报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未按照规定的现售条件现售商品房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一万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此,住建部门要求四季华庭二期的开发商停止销售车位的行为,同时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意向金或者订金。此外,海口市住建局方面表示,小区停车位的使用应该优先满足业主。“开发单位应该有与业主进行协商,考虑这个问题,合理地进行销售。”
而海口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表示,小区车位的价格并不是开发商自行定价,需要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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