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大尺度国产剧,《人民的名义》必然榜上有名。
敢把省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写成反派,尺度之大,前所未有。
这得归功于出品方,最高检影视中心。
原本,《人民的名义》收视率破 8,创下 10 年之最的傲人成绩后,还要推出一部《人民的使命》。
最终,因联合摄制的影视公司,私自将其冒充为《人民的名义》续集来宣传,被最高检影视中心强制叫停。
但不必可惜。
最近,最高检影视中心又出手了,尺度比《人民的名义》还要大——
《因法之名》
本以为,反腐题材的尺度够大了,没想到,最高检这次聚焦了冤假错案。
这种题材,能播出就是胜利。
每当关于冤狱案的报道出来,总有评论说,这样的案件我们拍不了。
现在,轮到最高检正名了。
说到演员阵容,也让人放心。
李幼斌+张丰毅,两位硬汉老戏骨,没有失手的道理。
然而,就是这样一部剧,却低调的可怕,前期完全没有宣传,上线至今豆瓣分数都还没显示出来。
可见,知道的人还是太少了。
因此,鱼叔这就来给大家介绍。
故事发生在 1996 年。
曾作为歌舞团的台柱子,被称为本市市花的柳莎莎,在家身中数刀,被人杀害。
下身赤裸,死前还遭受了性侵害。
警方调查发现,其丈夫许志逸最具作案嫌疑。
一来,在死者遇害时间内,他没有不在场证明,声称当时一个人在办公室里写作。
二来,他是个花花公子,风流韵事无数,几年前就因出轨跟妻子数度闹到不可开交的地步。
而妻子柳莎莎也不是个「省油的灯」。
在丈夫出轨后,她也有过一段婚外恋。
出轨对象是一个企业老板,出轨目的是「报复许志逸」。
据柳莎莎的母亲说,女儿出轨后,许志逸曾多次家暴,还威胁说,「如果再跟外面的男人联系,就杀了她」。
夫妻感情不合,双方各有外遇,杀人动机有了。
既有动机,又无不在场证明,非常可疑了。
剩下的事情,就是寻找许志逸的杀人证据了。
在发现命案的第一时间,许志逸的动作是拨打 110,而非 120,这说明他早就知道妻子已经死了。
命案现场,卧室被翻得乱七八糟,他断定这是一场抢劫杀人,「强盗图财也就算了,怎么能害命呢」。
言语间,完全感受不到妻子遇害的悲痛,像是在极力撇清自己的嫌疑。
最关键的是,在作案时间里他所谓的「在办公室写作」,也是有瑕疵的。
许志逸强调自己一直待在办公室里,而警察发现,他出过一躺门。
口供造假,更加可疑了。
面对警察的追问,他才坦白,回的不是自己家,而是相好家,还撞上了相好的新男友。
那么,按照他的描述,至少是有两个人证的。
然而,相好及其新男友,却打死不承认。
他们一口咬定,那天没见过许志逸。
口供造假,动机明显,不在场证明不成立,许志逸的嫌疑是洗不掉了。
而且,他家里的门锁完全没被破坏,这说明,凶手是和平进入,是死者认识的人;
案发现场提取到的所有指纹,全部来自死者一家三口,没有外人痕迹,这说明,凶手就是家庭成员。
一切都指向了许志逸。
但确凿的证据,只有一个,那就是柳莎莎死前遭受过性侵害,在她的身体里留有凶手的精液。
只要送去 DNA 鉴定,就会铁证如山。
然而,在技术尚不发达的 90 年代,DNA 鉴定需要把样本送到外地,结果等待时间长达一个月。
可是,一个月的破案时间,舆论不允许。
当时正值 90 年代严打期间,许志逸属于顶风作案,手法残忍,过于嚣张。
同时,柳莎莎曾经是演员、有名的市花,还在市里的电视台主持过节目,在当地非常有影响力。
发生这样的案子,社会上已经谣言满天飞,有些谣言甚至涉及到了市领导。
一切因素放到一起,带给警方的压力是巨大的。
领导亲自下达命令,要求公安局局长葛大杰(李幼斌 饰)10天内破案。
舆论压力越来越大,破案时间越来越紧,线索指向性越来越明确,警方决定,立即拘捕许志逸。
坚称自己无辜的许志逸察觉这一切后,选择跳河逃跑。
在追缉他的过程中,一位警察溺水牺牲了。
这名警察是公安局长葛大杰的老战友,有过命的交情,感情极为深厚。
他这一牺牲,算是给葛大杰心上扎了一根刺,「无论如何都要让许志逸认罪,否则仇慕就白死了。」
怀揣着这样的执念,葛大杰失控了。
他不眠不休地审讯许志逸,不许他睡觉,打盹儿也不准,大灯直照眼睛,威逼利诱,厉声呵斥,无所不用其极。
这么审讯,没几个人能扛得住。
终于,许志逸还是招了。
除了局长感情用事,组长陈谦和也是一样。
陈谦和是刑事技术组组长,平时少言寡语,为人老实,长得也不好看,被老婆嫌弃。
恰恰他老婆爱慕许志逸,还毫不掩饰,经常在陈谦和面前,一口一个「许老师」,甚至还常说「世界上有许老师那么温柔的男人,我怎么就找了你这么个窝囊废」。
是个男人听到这话,就来气。
因此,陈谦和早就看许志逸不顺眼了。
在破案的过程中,总是受到潜意识的影响,打心里觉得,凶手就是许志逸。
以致于选择性地忽略与自己的「理想答案」有偏差的证据。
他曾在现场发现过两枚外来者的指纹,这其实可以推翻「凶手是家庭成员」的论断,却没向领导汇报。
尽管许志逸招供了,但很多口供却对不起来。
比如,法医鉴定死者是被闷死的,而许志逸交代的是被他掐死的;
现场有五个抽屉是打开的,而许志逸交代说他为了伪造入室抢劫,打开了两个抽屉。
最主要的是,杀人凶器和血衣,许志逸始终无法说清去向。
作为凶手,他对罪案经过和很多细节,完全一无所知。
可就算疑点重重,也还是没人比许志逸更具备成为「凶手」的条件了。
于是,警方急匆匆对外宣布了案件告破。
然而宣布后不久,之前唯一能够成为「铁证」的DNA检测报告回来了——
柳莎莎体内的体液,并非许志逸留下的。
这也就是说,捉拿许志逸归案,警方一条直接的证据都没有。
然而人抓了,结果也向大众公布了,覆水难收了。
警方集体开启自欺欺人模式。
重启调查,警察再次来到许志逸家中,发现他家院子里有一个用过的避孕套,而隔壁就是一家不太正规的按摩院。
两条线索,编个故事:
为了伪造杀人强奸,许志逸偷来了隔壁按摩院用过的避孕套,杀害妻子后将体液涂抹进妻子体内。
因此妻子体内的液体不是许志逸的,解释通了。
反正犯人就得是许志逸,没有证据,编故事也要把他编成犯人。
剧名《因法之名》,鱼叔本以为会是一部超级正剧,然而没想到看了这么多集,发现剧名改成《冤案是如何诞生的》才更加合适。
剧中的公检法人员,要么是被私人情感蒙蔽,要么是被上级压力蒙蔽,或者是被战友牺牲所蒙蔽…
总之,程序上的每个人都是糊涂蛋。
但实际上,有一个人是清醒的。
张丰毅饰演的检察官邹雄,一直在强调,重证据而非口供。
对于许志逸,始终没有强有力的证据证实他就是凶手,因此面对复杂矛盾的线索,他总在怀疑。
然而,就这么一个明白人,也还是被掣肘了。
他和公安局局长葛大杰、牺牲的那个警察,三个人是老战友,兄弟一般的亲密。
面对重重疑点,邹雄决定不起诉,要求公安局打回去重查。
可执着于为战友讨说法的葛大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一口一个「老班长」的叫着,最终邹雄还是妥协了。
公检法是一家,人情世故生杀大权缠绕在一起,一个糊涂,个个糊涂。
许志逸就这么被判了死刑,缓期执行。
「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那就基本认定许志逸就是凶手」。
一个人的一生,就这么含糊不清地被「基本认定」了。
《因法之名》是《红高粱》的编剧赵冬苓,十易其稿写就的剧本。
虽不是根据真实人物改编,但现实中,却能轻而易举的找出相似的原型。
李化伟杀妻案、杜培武杀妻案…几乎跟电视剧有着一样的剧本。
拿「辽宁李化伟杀妻案」来说。
李化伟与现任妻子儿子合影
1986 年 10 月,李化伟匆匆跑去警察局报案,称自己的妻子被杀了。
那时候,他刚刚结婚七个月,而妻子怀孕六个月。
当时,警察进行了拉网式排查,一无所获,于是顺理成章地,李化伟就成为了重点怀疑对象。
在调查中,警方发现夫妻二人是有矛盾的,妻子曾在婚前和别人发生过性关系。
因此故事就编出来了:
李化伟长期对妻子有过婚前性行为的事不满,于是案发当天,夫妻二人争吵,李化伟动手杀妻。
动机有了。
后来,警方在他的领子上发现了死者的血迹,于是「基本证据」就确凿了,也就被「基本认定」就是凶手了。
李化伟同样被判了死刑,缓期执行。
在狱中呆了14年后,警方因其他案件抓捕了一名叫做江海的犯人,审讯中,江海意外供述了自己曾杀害李化伟妻子一事。
讽刺的是,当年警方询问过江海,只不过提取嫌疑人指纹的时候漏掉了他的。
理由是,他当年只有17岁,年纪太小,不太可能杀人。
这与电视剧中的情节简直如出一辙:
重口供,不重证据,限期破案,有罪推论以及警方凭直觉办案。
在后续的采访中,案情平反的李化伟说,「我还算幸运的」。
含冤入狱14年,最终熬到了平反之日,得到了国家赔偿金36万元,确实「还算幸运」。
「聂树斌案」的当事人,可就没有这么「幸运」了。
1994 年,石家庄发生了一起强奸杀人案,很快,嫌疑人聂树斌就被抓捕归案。
一年后他就迅速被判处并执行死刑。
十一年后,真凶出现。
死后数年,才得平反。
这迟到的真相与正义,还有什么用呢。
培根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判决,恶果相当于十次犯罪」。
在这么多冤案之后,我们的审讯体系也在不断完善,重视证据,疑罪从无,杜绝刑讯逼供。
这是令人欣慰的,可背后却是一个又一个鲜活的生命,以及本不该如此的人生。
由冤案带来的进步,代价实在是太大了。
剧中警方在抓捕许志逸的时候,不断向他喊着「相信法律」。
这句「相信」是血淋淋的。
在这个进程中,那些被碾压受冤屈的人的一生,再也无法回头了。
直视错误,承认我们走过弯路,这一点,至少是令人宽慰的。
而这部国剧,便是给了我们直视的机会,与「相信」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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