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唐山主城区这片区域棚改征收签约截止日期确定

作者:唐山晚报 来源:唐山晚报 公众号
分享到:

04-23

4月23日,路南区政府网站发布《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公告(2019年第4号)》,据公告显示路南区花园里联合里区域棚户区征收签约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26日,被征收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签约手续。详细内容如下: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公告

2019年第4号

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按照路南区人民政府2019年第1号征收决定和2019年第2号公告要求,唐山市路南区花园里联合里区域棚户区征收工作2019年3月1日开始,于2019年3月30日起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为保障未签订征收协议被征收人的权益,现将征收签约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唐山市路南区花园里联合里区域棚户区征收签约截止日期:2019年4月26日。

二、征收部门:唐山市路南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三、签约地点:唐山市路南区花园里联合里区域改造指挥部(地址:永红橡胶厂院内)

四、签约规定:

房屋产权人、共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身份证需在有效时间内)、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屋批建手续)等原件到场签字盖章,有赠与、继承公证等法律文书的带齐相关法律手续。上述权利人不能到场的,可由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经工作组见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以上须带证件到场办理。

五、其他事项

1、被征收人应当积极配合征收工作,按照征收搬迁工作安排,自觉遵守协议签订工作秩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签约手续。

2、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在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路南区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规定标准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并限期搬迁。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仍不搬迁的,区政府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2日


来源: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  刘乃铮

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店搜索“唐山PLUS”均可下载


阅读39295
唐山 
举报0
关注唐山晚报微信号:gh_6d817f8def5b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即可关注
声明

1、头条易读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文内容来自“唐山晚报”微信公众号,文章版权归唐山晚报公众号所有。

评论
更多

文章来自于公众号:

邮箱qunxueyuan#163.com(将#换成@)
微信编辑器
免责声明
www.weixinyidu.com   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本站收录微信公众号和微信文章内容全部来自于网络,仅供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禁止一切商业用途。其中内容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头条易读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本站声明:本站与腾讯微信、微信公众平台无任何关联,非腾讯微信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