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赤峰市红山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接到一女子报案称:4月19日凌晨,其在红山区某公寓被一名叫郭某的男子强奸。
接到报案后,红山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立即开展工作,得知报案人与郭某系婚外情人关系,4月18日,报案人与其丈夫发生争吵,随后其离家到红山区某公寓郭某租住的房屋找郭某倾诉,4月19日凌晨,郭某强行与其发生两性关系。民警随即前往郭某租住的公寓将郭某传唤至刑侦大队。
经询问,郭某称其与报案人系情人关系,2019年4月18日晚,报案人因与丈夫发生争吵到其租住的公寓内找其倾诉,随后便留宿在其租住的公寓内,期间两人发生两性关系系报案人自愿。
民警再次对报案人进行询问,报案人李某一直逃避,不正面回答问题,民警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并向其讲明其中利害关系,最终李某交代了实情:2019年4月18日晚,其与丈夫发生争吵后便找情人郭某倾诉,随后留宿在郭某租住的公寓内,4月19日其返回家中,丈夫一直追问其去向,并称已经知道她与郭某发生两性关系,如系其自愿,其丈夫便要离婚,如非自愿其丈夫要求她到公安机关报案,该女子担心其丈夫知道真相与其离婚,遂到公安机关报假案。
目前,违法行为人李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被分局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红山区公安分局
|本期责编:宋彦慧
|本期审读:董 强
|本期审核:何海昕
1、头条易读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文内容来自“内蒙古晨报”微信公众号,文章版权归内蒙古晨报公众号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