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综合评价批次招生院校专业组及科目要求
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并具备上海市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2019年同济大学综合评价批次招生的院校专业组及科目要求的参考设置详见附件。具体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考生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网址http://bm.chsi.com.cn/)进行报名,2019年4月24日14:00报名开始,2019年5月15日17:00报名截止。考生根据系统要求,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供为准,考生无需提供),并上传所有申请报名材料扫描件,包括申请表(由系统生成打印,加盖中学公章,中学负责人签字,含基本信息、中学信息、个人陈述等)。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考生必须上传所有完整申请材料至报名平台,所上传的申请材料必须使用扫描件,不要采用翻拍方式,以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上传扫描件申请表编号必须与报名系统一致。如因上传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责任由考生自负。
1. 材料审核
对于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申请并提交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的考生,同济大学将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审核,确定审核合格考生名单。审核结果预计于2019年5月31日前在报名系统中公布,审核合格考生名单将在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2. 志愿填报
高考出分后,材料审核合格考生须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在高考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批次填报同济大学及相应的专业志愿(填报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上海市自主招生控制线,具体填报方式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3. 考核选拔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按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1.5倍确定入围校测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全投)。入围校测考生名单将在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校测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综合评价报名系统”中通知。
4. 录取办法
(1)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进行录取,综合成绩的组成为:高考投档成绩占60%,校测成绩占30%,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占10%。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和信息技术共10门,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1)每门科目合格计10分、不合格或无成绩计0分;2)总成绩为10门科目成绩相加。
其中校测环节将认真参考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未经校测不得录取。
(2)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高考投档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高考投档成绩也相同时,再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
(3)拟录取名单由同济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审定,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正式予以录取,并在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1. 为确保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和公正,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的全过程将接受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的严格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监察部门邮箱:jcc@tongji.edu.cn。
2. 同济大学考核选拔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专家名单和考生选拔测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
3. 材料审核合格考生名单、入围校测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实行信息公开。
1.考生申请材料必须清晰、真实、完整(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有效、畅通)。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同济大学将取消该考生今年综合评价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由其依照相关规定取消该考生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其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空缺名额不递补。
2. 考生高考体检结论须符合填报专业的体检要求,各专业对考生体检的具体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 同济大学综合评价录取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4. 本简章由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瑞安楼101A室
邮编:200092
电话:(021)65982643
传真:(021)65981513
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tongji.edu.cn
同济大学主页:http://www.tongji.edu.cn
上海中医药大学2019年上海市综合评价批次院校专业组及选考科目要求
注:本表仅供参考,具体招生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符合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品学兼优,理想信念坚定,对中医药和中国传统文化有浓厚兴趣,在中医药相关领域具有培养潜质,综合素质全面发展、身体健康的学生均可报考。
上海中医药大学综合评价批次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见附表。各专业计划数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1.报名
考生于4月23日—5月15日登陆“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无需邮寄纸质报名材料。
2.初审
学校组织专家组审核考生报名申请材料。初审结果5月下旬在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s://bm.chsi.com.cn/)中公布。
3.志愿填报
初审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自主招生控制线的考生,在综合评价批次填报上海中医药大学的专业组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以上海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4.面试
对于初审通过的考生,依据高考投档成绩、填报志愿,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1.5比例确定上海中医药大学入围面试考生名单(末位高考同分考生都予以投档)。具体面试安排将在“报名系统”中查询。
面试采取小组讨论和个人面谈两个环节。主要考察考生思想品德、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学习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表达能力、职业认知与兴趣、团队合作能力、抗压能力等内容。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面试的重要参考。面试满分300分。未经面试,不得录取。
1.高考投档成绩不得低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
2.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1)综合成绩的组成为:高考投档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30%,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占10%,满分为1000分。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600÷660+面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
(2)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如下10门科目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科技。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向学校提供,考生无需提供成绩单。合格科目的分数折算为100分,不合格或无成绩科目的分数折算为0分。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满分折算为100分。
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各科折算成绩÷10)。
3.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再依次按高考投档成绩、面试成绩、高考外语成绩、高考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预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正式予以录取。
1.上海市将统一向学校提供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及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
2.根据《上海中医药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有关规定,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面试评分的重要参考依据,供专家在面试环节使用。
3.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4.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1)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第二条中列出的色弱、色盲,不能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报考学校综合评价批次相关专业。
(2)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中列出的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不宜报考学校综合评价批次相关专业。
5.新生入学后有关身心健康要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管理。
6.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也不对考生和家长做任何形式的承诺。
1.上海中医药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2.学校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入围校测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按教育部规定进行公示。
3.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1-51322410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上海中医药大学行政中心206室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1203 电话:021-51322028
招生网站:http://ygzs.shutcm.edu.cn
本简章解释权属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资料:同济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
编辑:孔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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