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唐山市教育局、唐山劳动日报社联合开展的“老师·好”征文活动即日起正式启动,将于9月1日结束。征文活动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优秀稿件将选登于《唐山晚报》。
据了解,此次征文活动旨在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增强全体教师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全面提升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迎接第35届教师节的到来。以“明规范,树楷模,铸师魂”为主线,认真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和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努力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增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加快专业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献身艰苦贫困地区教育,扎根一线、辛勤耕耘、甘为人梯等方面的坚定信念、高尚情操和突出事迹。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特教学校教师,县级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各级教育行政机构教研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均可参与此次征文活动。
征文题目自拟,但不得直接使用“老师·好”做征文题目。紧扣“老师·好”主题,说自己,讲故事。以“明规范,树楷模,铸师魂”为主线,从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的某一项或某一方面具体要求说开去,从修身、治学、从教乃至生活方面,讲好自己的故事,抒发自己在责任、信念、情操等方面的真情实感。内容须贴近工作实际,故事真实感人,语言生动鲜活,议论言之有物,能充分反映新时代教师的高尚道德情操和良好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可读性。杜绝论文式的引用+阐述,空发议论,老生常谈。
征文字数一般控制在1200字以内。严禁报刊剪辑、网络下载等侵权、抄袭行为。一经核实,取消参赛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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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参评稿件一律不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记者 白硕
编辑 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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