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白先生的英菲尼迪因起火找4S店维权,判决结果为白先生胜诉,4S店需赔偿白先生28万多。不料,4S店拒绝执行判决称要上诉耗到底。近期4S店又以侵犯名誉权反诉白先生,让其赔偿50多万。4月22日,法院驳回4S店所有请求,白先生说:4S店不服又要上诉。
32万买的车烧得只剩了架子
2015年9月6日,白先生在西安国原英菲尼迪4S店以32万元购买了一辆东风英菲尼迪Q50L悦享款。提车后两小时就出现问题,正常行驶途中发生故障灯报警,踩油门也没反应,当即将车子拖回4S店,当时店方人员无法给出回复,白先生又继续使用一月之后,车辆再次出现同样故障,经厂方人员检测,决定给白先生换一辆新车;直至11月份,白先生再次拿到新车,直至发生自燃事件之前,车辆一直正常店内保养,并且没有经过任何违规改装。
2017年8月4日凌晨,白先生驾驶车辆在G40沪陕高速西安方向正常行驶,忽然发现车辆尾部发生自燃,白先生立即停下车辆,立即报警,经过40多分钟的燃烧,截止灭火结束,车辆已经燃烧成了一堆灰烬。车上几千元现金,一部手机,驾照,行驶证,过路费票据等许多东西均被烧毁。4日凌晨,白先生致电英菲尼迪(中国)客服和西安国原4S店均未得到任何回应。
事后,白先生多次与东风英菲尼迪官方以及4S店联系,得知需要联系厂家做出事故鉴定。由于厂家中间介入,事故认定迟迟不出,车主的维权道路困难重重。车主白先生反馈,英菲尼迪并不参考职能部门的鉴定意见,他们认为只有英菲尼迪厂家鉴定结果具有说服力,如果想要英菲尼迪厂家对该自燃车辆做鉴定,必须事先签订由英菲尼迪起草的“霸王条款”。“霸王条款”规定,车主不得对英菲尼迪工作人员地操作拍照,也不能对鉴定结果有疑义。
最终,厂方事故鉴定未能进行,只能借助第三方与公安消防进行事故鉴定。
推诿不断 维权难上加难
2017年8月,陕西长安大学机动车物证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出具的鉴定报告,对该起自燃事件鉴定意见为:发动机戳缸引起车辆着火。2017年9月,商南县公安消防大队火灾事故认定书明确指出,排除人为因素,不排除车辆发动机戳缸引起火灾。
4S店与厂家之间相互推脱责任,造成车主维权困难,车主只能走法律程序进行维权,车主白先生希望,厂方能尽快正视存在的问题,尽快与车主商讨赔偿等事宜。
2019年2月26日,白先生终于等来了一审胜诉的消息,国原英菲尼迪4S店需赔偿白先生28万元。但由于不服一审的结果,4S店继续上诉,并坚称,涉案车辆并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系合格产品。
在今年的315维权活动现场,国原英菲尼迪4S店的负责人告诉白先生,“再这样闹下去,我们就跟你耗到底”,不过在4月19日当记者再次致电当事4S店时,对方又表示“无论二审是什么结果,我们都接受。”
极端维权导致销量下滑 4S店索赔50万
等待二审期间,4S店又以侵犯名誉权反诉白先生,认为白先生的极端维权导致店内销量下滑,要求白先生赔偿50万元。
根据国原4S店的描述,白先生将报废车辆拖到4S店门口,并拉横幅在上面写着:“店大欺客,质保期内发生自燃置之不理;老百姓含辛茹苦,几十年一把火烧回解放前”。
从原告变被告,从汽车自燃的受害者变成损坏4S店名誉的“肇事者”,白先生的确始料未及,“由于迟迟维权无果,我确实将烧剩下的车架子拖至4S店门口,4S店说会有厂家与我交涉此事,结果换来的却是厂家说给我2万块钱,让我把车弄走,这事就这么算了。”愤怒的白先生感到自己被戏弄了,没有答应对方的要求,双方再次不欢而散。
白先生还强调,自己把车架子在店门口放置了只有不到一小时,便被警方告知放置横幅是不合法的,于是自己将横幅及时撤离,此后,没有任何的无理取闹行为。
截至发稿,白先生收到了名誉侵权一案的判决结果,法院驳回了原告西安国原英菲尼迪4S店要求被告白先生赔偿50万元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
白先生胜诉,国原4S店表示将继续上诉。
来源: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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