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4日,赤峰市松山区一男子因不满交警对其开具的违法停车告知单,在微信朋友圈内发布了针对交警的侮辱性言论。
2019年4月25日,蒙D27**7车主王某被民警查获,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公众,公然辱骂人民警察,是对法律权威的亵渎,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对于恶意造谣辱骂,诋毁公安民警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赤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
2019年4月26日
--- 辱警事件经过 ---
2019年4月24日,交警支队二大队城区一中队民警巡逻至振兴大街友谊家园门前,发现一些车辆违章停放在路边,由于该路段禁止停放车辆,并且路面狭窄,只能作为消防通道使用。
于是,民警对停放在那里的所有违章车辆开具了违法停车告知单。
其中一辆车牌号为蒙D27**7的车主在收到告知单后,极其不满,为发泄自己的情绪,在他的微信朋友圈发布了针对交警执法人员的侮辱性言论。
恶意辱骂执勤交警的信息发在微信朋友圈,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的影响。2019年4月25日,蒙D27**7车主王某被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抓获并移交松州派出所,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
目前王某已被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王某也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了深深的懊悔。
|来源:赤峰市交警支队二大队
|本期责编:杨净毓
|本期审读:董 强
|本期审核:张 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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