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晨报融媒体平台消息(记者 郭治华)3月29日13时50分许,呼市联建小区发生天然气爆炸事故。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多人受伤。
4月28日,记者从呼市新城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公布的《3.29联建小区居民楼爆炸事件财产损害救助方案》文件中了解到,3月29日东风路街道联建小区发生天然气爆炸事件,造成财产损害。经有关部门调查认定,该事件为联建小区10号楼6单元5楼西户居民家中天然气使用不当,致天然气泄漏遇点火源发生爆炸而造成的意外事件。为使财产受害的居民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经相关部门及法律团队研判,并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给予相关财产受损害居民适当的救助。为此制定本方案。
救助对象为:因爆炸事件致联建小区10号楼4、5、6单元所居楼房毁损的产权人。因本次事件致车辆、家具、家用电器等财产毁损者。
救助办法方面:10号楼4、5、6单元整体拆除,按现有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重新建设(毛坯房),建设期拟为六个月,如遇特殊情况建设期顺延。
10号楼4、5、6单元的过渡费及搬家费,每户以房屋实有面积(以房屋产权证为准),按每月20元/平方米标准发放过渡费,过渡期暂定为六个月,如不能在六个月内交付使用,将继续按每月20元/平方米标准据实结算过渡费,搬家费向每户一次性发放1000元。
财产评估救助方面:10号楼4、5、6单元每户业主,要将没有损坏的家具、电器等全部搬离,损坏的家具、电器等按使用年限折旧评估,按评估机构评估定损价,一次性支付救助款。车辆损失按评估机构评估定损价,开具修车发票,凭发票一次性支付救助款。
装修评估救助方面:10号楼4、5、6单元房屋装修救助费按评估公司评估认定价,进行一次性救助,每平方米救助300元至500元。
最后,对10号楼1、2、3单元的地下管网、楼顶防水、楼体,9号楼楼体、思佳公寓楼体、联建小区水房、受损车库进行维修及整体粉刷;对10号楼1、2、3单元防盗门进行更换。委托北京市京师(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全程参与处理提供法律服务。
|来源:内蒙古晨报
|本期责编:宋彦慧
|本期审读:董 强
|本期审核:张 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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