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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
市民小王在甘井子区商务学院车站附近
把自己的手机弄丢了,
没想到3天之后,
他接连接到手机短信通知,
自己的银行卡被消费2000多元钱,
他想到自己的银行卡,
绑定了微信扫码支付,
于是赶紧报了警。
情侣捡到手机狂刷别人微信
记者从李家街派出所了解,
4月25日,沙河口区李家街派出所接到报警后,
立即展开调查,发现在4月22日当天,
小王的银行卡显示在位于西南路
附近的一家超市先后6次扫码付款,
总共消费了2526元。
民警立即赶往超市,
在收银台调取了监控录像,
通过与付款时间的反复比对,
终于找到了当时扫码支付的两人,
录像里出现了一男一女两个人,
6次消费都是这两个人所为,
消费时间都是在4月22日。
民警介绍,
在调查掌握了他们的准确住址后,
4月26日晚上7时30分,
民警在其住所,将他们抓获。
经调查,两人是一对情侣,
女子曹某出生于1976年,
男子田某出生于1984年,
都是外地来连打工人员,
就在西南路这家超市附近居住。
两人被带到派出所之后,
刚开始并不认为自己有违法犯罪行为,
称自己“只是捡到了一个手机”。
民警表示,
更严重的事是捡到手机后他们的行为。
花别人钱竟不觉得有错
经过询问,两人交代,
4月22日下午3时左右,
他们在第五郡附近干完活后,
到商务学院附近乘坐公交车回家,
就在这时,曹某捡到了一部手机,
当时并没有在意,
后来曹某将手机交给了田某,
田某发现,手机并没有设置密码。
他在打开手机登陆微信后,
看到微信里有40多元钱,
便想占小便宜,决定把钱花掉。
当他在超市付款的时候,
意外发现,手机绑定了银行卡,
在被扫码结账的时候,
会自动从银行卡支付,
而且通过手机短信提醒,
银行卡里还有不少余额。
这让两人起了贪念,
当天,他们开始在超市疯狂购物,
从吃的喝的到香烟,
一共买了2526元钱的东西。
然而,两人法律意识淡薄,
直到被抓获,
仍不觉得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
民警表示,
两人的行为已经涉嫌盗窃罪,
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王琳
首席编辑:张一蕾 实习编辑:何书凝 校对:宋洋
责任主编:于凌波 值班编委: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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