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位昔日的“商界明星”在潜逃22年后,最终在国门落网。当日,该站依法将卢某某移交有关单位做进一步处理。
当日14时许,一名中年男子持姓名为“洪某”的中国护照来到深圳湾口岸入境大厅准备入境,细心专业的民警在询问中发现该人较为可疑,随即将其移交后台做进一步核查。
该男子虽然强装镇定,辩称自己就叫“洪某”,但办案民警依然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对其进行了细致审查。面对民警拿出的证据以及强大的政策攻心,心虚的“洪某”最终交代了其真实身份,而且“来头不小”。
通讯员 郑增浩 摄
曾为“广州首富”
潜逃22年终落网
据了解,卢某某曾是“全国优秀青年企业家”、“广东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
1998年6月15日,卢某某因拖欠债主巨额钱款,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曝光。其本人也消失无踪。4月27日,这位昔日的“商界明星”在潜逃22年后,最终在国门落网。
拖欠租金及逾期付款滞纳金
高达1.2亿元
据此前报道,卢某某名为卢俊雄。1995年6月,“华隆”与“东方宾馆”签约租下东方宾馆东楼一、二、三层和宾馆牌坊,两侧原商场及停车场,租期为25年,月租金338万元并从第二年起每年递增3.3%。
卢俊雄看中的是东方宾馆五星级酒店这一金字招牌。他曾向外界披露他的目标——
“华隆”将租下的场地经营为东方时代广场,并将东方时代广场铺位出租,预收了承租人最长25年的租金。但“华隆”交纳了三个月的租金996万元后就再没交租。
其后,“华隆”法定代表人、本案的被告之一卢俊雄携带巨款下落不明,造成另外两被告无法交付租金。
2000年7月2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解除“华隆”与“东方宾馆”间的租约,“华隆”和“东方时代广场”两公司和311名第三人将东方时代广场交还给东方宾馆自行营业使用。
曾骗走260多名业主
共计1.28亿元预售楼款
据此前报道,天隆花苑的“烂尾”,则被广州房地产界喻为是卢俊雄最恶劣的“作品”。
没有资金,没有地皮,没有招牌,卢俊雄却大玩空手道,骗走了260多名业主共计1.28亿元预售楼款,投入工程建设只有5500多万元,把A座和B座的高层建筑完成主体工程后就撒手走人,把众多业主害得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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