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钟煜豪
4月29日,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曾志权受贿案一审开庭。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图
据微信公号“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4年至2017年,被告人曾志权利用担任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亿余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曾志权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曾志权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曾志权是十九大后首个在任上落马的省级常委。2018年7月11日晚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称,广东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曾志权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简历显示,曾志权出生于1963年1月,广东五华人,1984年12月入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中南财经大学商业经济系商业经济专业毕业,大学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
作为一名广东本地成长起来的官员,曾志权从1986年开始就长期在广东省财政厅工作,从最基层的科员,到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工交内贸处副处长、农业处处长、财政厅副厅长、财政厅厅长,用了二十多年的时间完成了从底层到正厅级干部的跨越。2017年5月,已经当了7年广东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的曾志权跻身广东省委常委,随后卸去省财政厅的职位。
值得一提的是,2003年,曾志权从广东省财政厅农业处处长升任财政厅副厅长,而根据公诉机关指控,仅1年之后,升职的曾志权便开始直接或间接收受财物,在2004年至2017年这14年的时间收受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亿余元,平均每年1000万元。
本期编辑 邢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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