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了他人1万多元迟迟不还,当毛某得知要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后,“身无分文”的他马上偿还了所有欠款。近日,这一幕真实地发生在余庆县。
据了解,毛某与罗某系朋友关系。2017年10月24日,毛某向罗某借了15000元用于资金周转,双方约定2017年11月24日还清。谁知到了约定的还款时间,毛某并未按约偿还,罗某遂诉至余庆县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毛某须在判决生效后5日内偿还罗某15000元的借款及利息。但逾期毛某仍未履行。无奈之下,罗某于今年1月向余庆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向毛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然而毛某置之不理。事后为寻找毛某,执行法官多次登门,始终未发现其踪影,且电话联系也不接听。
几经周折,执行法官终于添加了毛某的微信,并通过微信再次向其送达相关执行文书。此时,毛某以做生意亏本、在外打工未发工资、已与罗某达成和解等理由逃避执行,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日前,余庆法院要发布新一期的失信人员名单,毛某“榜上有名”。听到这个消息后毛某慌了神,立即联系执行法官,询问如何才能从名单上撤下自己的名字。
“只要在失信名单发布前履行完执行义务便可。”得到执行法官的答复后,“身无分文”的毛某马上拿出钱交清了全部执行案款。
据执行法官介绍,公布失信人员名单是人民法院执行的一种惩戒措施,目的是为了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捍卫司法的权威,从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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