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马宝营故意杀人死刑复核一案,近日依法核准马宝营死刑。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后向马宝营进行了宣告,并于2019年4月30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在乌审旗嘎鲁图镇对马宝营执行了死刑。
▲罪犯马宝营执行死刑宣判现场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2009年,罪犯马宝营与被害人王某(男,殁年27岁)相识,此后未再联系。2016年1月23日,马宝营在乌审旗嘎鲁图镇与王某相遇,互留了电话号码。同月25日,马宝营产生控制王某进而获取王钱财之念,便打电话给王,谎称与王某合作贩卖凝析油赚钱。27日、28日晚上,29日下午,马宝营伺机绑架王某未果。30日下午,马宝营分别购买了多种安眠药物碾碎后掺入瓶装咖啡中,当日21时许,马宝营再次邀约王某驾驶越野车前往油田井队。途中,马宝营将掺有安眠药的咖啡骗王某喝下,次日凌晨王开始昏睡。31日23时许,马宝营驾驶王某的越野车载王到达马的老家辽宁省大洼县西安镇。2016年2月3日上午,在王某的多次催促下,马驾驶王的越野车将王接上。10时许,当车行至大洼县西安镇洼边子村和上口子村交界处的村路时,马宝营将车停下,称王某以前欠其债务,要求王还钱。二人发生争执,马宝营持事先准备的尖刀连续捅刺王某的胸部、右臂等处,致其心、肺破裂死亡。之后,马宝营将王某的尸体藏匿于辽河边的玉米秸秆下,搜得王身上的733元现金、三星手机(价值700元)、苹果手机(价值4100元)等财物,沿途将沾有血迹的汽车脚垫、座套、作案工具尖刀丢弃,并购买矿泉水和清洗剂对车内血迹进行清洗。4日,马宝营驾驶王某的越野车抵达辽宁省大连市,欲销赃该车未果。途中马宝营收到王某朋友范照坤的短信,要求王给父母回电话。马随即冒充绑匪向范发送短信,谎称自己和王均被绑架,索要赎金100万元。同日下午,马宝营接到亲属的电话得知公安人员正在寻找其,遂将王某的越野车丢弃在辽宁省海城市腾鳌镇一胡同内,后乘出租车潜逃。5日晚上,马宝营来到辽宁省调兵山市,从银行自动取款机取走范照坤汇来的3 000元赎金。6日9时许,马宝营给朋友邸某某(同案被告人,已判刑)打电话,要求邸提供帮助。邸某某在得知马宝营涉嫌犯罪以及被公安机关追查的情况下,给其在黑龙江省大庆市的朋友张某某(同案被告人,已判刑)打电话,要求张帮助马躲藏,当日17时许,张某某将马接到黄金海岸洗浴中心藏匿。当晚,公安人员找到张某某,后在张的带领下在黄金海岸洗浴中心将马宝营抓获。最高人民法院认为马宝营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用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马宝营预谋作案,将被害人王某杀死后,敲诈勒索王某亲友的钱财,另窃取王某的财物,犯罪情节恶劣,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其敲诈勒索犯罪具有未遂情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马宝营所犯数罪,应依法惩处并数罪并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马宝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的刑事裁定。
同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在达拉特旗树林召镇依法对另案犯故意杀人罪的罪犯杨建春也执行了死刑。
|来源: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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