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痛,心碎
悲剧又!发!生!了!
福建25岁年轻小伙
“五一”假期同学聚会后突然离奇失踪
监控最后画面曝光
真相令人难以接受
家人痛不欲生!
同学聚会后
他突然离奇失踪……
5月3日上午10点半
晋安河福马路边的一段沿河栈道上
一群人围在一起
神色凝重
他们说已经在这里守了2天了
正在寻找的是25岁的小林
小林父亲:
5月1号傍晚6时多,儿子同学打电话给我,说儿子失踪了,他们找不到,我们就马上赶到福州来了。
小林母亲:
因为儿子同学报警,要家属签字,他们才告诉我们这个事情。
小林的母亲说
她和家人接到电话时
距离儿子失联
已经过去整整16个小时
而这一切变故还得从
4月30日晚上说起
那一夜,福州下着大雨
小林去一家娱乐场所
和同学聚会
小林母亲:
当晚,儿子和同学吃饭喝酒,喝到凌晨2点时,6个人喝酒,3人回家了,还有3人就把车停在那边,儿子喝醉了,3人又想在前面那个火锅店吃宵夜,儿子发现手机不在身上在车上,就拿着汽车遥控器出来找手机。
小林同学:
当时他们一人去上厕所,一人去点菜,然后小林说他手机落车上了,要去拿。
小林母亲:
当时儿子喝多了,找不到车,一直往前走,其实走过头了。
那么
小林去车上拿手机的过程中
究竟发生了什么?
真相令人痛心
监控显示,当时已至凌晨2点左右,小林一直站在这里按遥控器,到处找不到自己的车,然后他又往回走,过十几秒,他又出现在画面里了,往另一个方向去了。
小林四下不见自己的车,于是又沿河往栈道的方向走去,附近一处小区门外的监控正好记录下了第二段画面:小林经过小区门外,然后翻越花圃围栏,往前走,然后就什么也看不见了,再也没有别的监控拍到了。
这第二段监控画面
也是最后一段关于小林的画面
之后,小林就进入了监控死角
不明去向了
在最后的监控画面中
小林跨过小区外花圃栏杆
走进绿化带里
他为什么会有这个奇怪的举动?
当时是否喝醉了酒?
对于这个问题
小林的同学和小林母亲
各有各的看法
小林同学:
那天晚上,根据娱乐场所店老板说,我们喝了5箱半的啤酒,以我们对他的认识,他没有喝醉,说话也很正常。
小林母亲:
怎么没有喝醉呢?我儿子我还不知道吗,监控看他走路都踉跄了,没喝醉酒会找不到车?
在小林失踪56个小时后
一则令人心碎的消息传来
小林的遗体被打捞上岸……
视频报道在这
监控记录下小林的最后画面…
▽
真叫人心痛!
好好的同学聚会
却发生了这样的事
喝酒要克制!
再次敲响生命警钟——
很多人以为只要自己没有劝酒
发生意外就可以逃脱干系
这种想法
错!错!错!
同在一个酒桌就餐
餐后醉酒者之一在返程途中
意外致伤或者致死
同饮者一般都要承担
或多或少的赔偿责任
共饮者应否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的依据是什么?
通常的依据是《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为能够同桌饮酒,一般都是彼此相熟者,他们对彼此的身体状况和酒量是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和认知的,也因此产生了劝告、照顾甚至护送的义务。这是因共饮者的先前行为所产生的不作为义务。
但承担责任的大小,要根据饮酒前后受害人的状态由法官酌情确定。比如明知受害人不胜酒力而极力相劝,或者明知受害人喝得不省人事而将其丢下不管,共饮者承担的责任就较重。
而且,因各个共饮人与受害人关系的亲疏亦有不同。从以往的司法实践看,无论有多少人参加共饮,他们总体承担的赔偿责任以不超过受害人全部损失的20%为宜。
酒桌上这4种行为要担责
①强迫性劝酒,如用语言刺激或在对方已喝醉的情况下仍劝酒;
②明知对方不能喝酒(如有心脏病)仍劝其饮酒;
③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
④酒驾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
告诫大家:同席人之间不仅负有不能互相拼酒、劝酒的义务,对饮酒过多者还应负有劝阻、通知、协助、照顾和帮助等义务。
同伴有安全送其回家的义务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旭华表示,同事聚餐喝酒也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特别是酒量不好还要灌酒、劝酒之人可以收手了。
另外,对于喝醉酒的同伴,其他人也有安全送其回家的义务。不送或者送到一半就撒手,发生问题同样逃脱不了干系。
生命诚可贵
切莫贪杯,切莫劝酒
告诫身边的每一个人
别让这样的悲剧再发生!
今日精选
①
②
③
来源 | 海峡导报、福建新闻频道、人民日报等
编辑 | 王琦玥
佛山日报社全媒体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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