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仁怀连续发生两起交警执法过程中遭遇驾驶员暴力抗法,导致警员受伤的恶劣事件。当地公安部门根据肇事者情节,依法对两人实施了法律惩罚。
来源:百姓关注
据警方通报,4月25日上午8时许,仁怀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警员庹龙海在辖区开展高峰期车辆的疏导工作中,在文化西路路段发现一辆皮卡车违停,导致交通堵塞。
周某指认犯罪现场
经检查,庹龙海发现驾驶员周某随身未携带行驶证,其驾驶的车也没有悬挂机动车后牌,根据相关规定,庹龙海对周某的驾驶证进行暂扣,并依法告知周某需将其驾驶证带回三中队执勤岗亭进行处理。
处罚完毕后,当庹龙海驾驶摩托车行驶至黄树庄十字路口时,意外一幕发生:恼羞成怒的周某驾驶皮卡车,突然从后方加速撞向庹龙海驾驶的警用摩托车,将庹龙海及警车撞出2米左右,导致庹龙海头部、腰部、颈部、手部不同程度受伤,目前在仁怀市中医院接受治疗。
这起暴力抗法事件发生后 当地公安部门立即介入。据警方最新通报,目前故意行凶的犯罪嫌疑人周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就在几天前,4月22日晚22时许,类似一幕再次在仁怀发生:当地交巡警大队五中队队员王洋、陈毓巡逻至茅台路新车站路段时,发现一辆黑色无牌大众轿车,两人通过车载喊话器喊话责令该小车靠边接受接查,车主不予理会并加速往外环路驶去,随后王洋与陈毓两人驾驶警车跟随并通过对讲机呼叫支援,行驶至东城小区红绿灯处,由于此时正是红灯,前方有车,迫使这辆黑色无牌小车无法继续行驶。
王洋、陈毓便立即停车上前,责令小车驾驶员熄火下车接受检查,但令人气愤的是,小车驾驶员许某依旧不予理睬,同时逆行,瞬间加速闯红灯逃离现场,致王洋躲闪不及,右腿受伤。
日前,许某因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被仁怀公安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金500元的处罚。
今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明确规定: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不受妨害、阻碍。民警因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本人或者其近亲属遭遇恐吓威胁、滋事骚扰、尾随跟踪,或者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民警所在公安机关和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采取保护措施,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同时,该规定将警务辅助人员、民警近亲属一并纳入保护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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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娟丨审核:周钰姣丨签发:熊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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