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县一男子因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致使约321亩森林被烧。日前,因涉嫌失火罪被桐梓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
涉案人员姓周某,家住桐梓县燎原镇。4月8日晚上7时左右,周某在清理田地里的杂草时,用打火机将杂草点燃。此后,由于他的疏忽大意,火顺着风势向旁边的森林扩散,引发了森林火灾。
火灾发生后,当地应急救援大队、林业局等部门立即组织人员全力扑救,于4月9日早晨7时成功将山火扑灭。事后,经桐梓县林业局林业工程师勘验鉴定,此次森林火灾过火面积有约321亩。
检方审查认为,周某在整理农土时不慎引发森林火灾,导致地方公益林被烧毁,其行为涉嫌失火罪,遂依法对其作出逮捕决定。
大火无情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
使用火源时
一定要多加留意
避免粗心大意
引发火灾造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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