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晨报融媒体平台消息(首席记者 邢占国)5月7日,呼市街头的树上发现一只蓝孔雀,经过警方调查,原来附近有一个非法养殖点,里面有鸵鸟和其他鸟类,俨然一个小型动物园。目前该养殖点已被取缔,鸟类被森林公安扣留。
5月7日8时许,金桥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呼伦南路与南二环路口往南100米路西青城驿站旁的树上卧着一只孔雀。赛罕区公安分局金桥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去后树上的孔雀已“逃离”,经过对周边进行查看,原来这蓝孔雀竟是被人圈养的,而且被圈养的还不仅仅是孔雀。
民警发现,被铁板和围栏临时搭建的不到20平米的简易窝棚里,竟然有5只孔雀,还有一只大约2米高的大鸵鸟,还有环颈稚等其它一些鸟类,简直就是一个小型的动物园。“我是从网上买来的,就是养着玩的……”民警经询问得知,驯养人赵先生饲养这些鸟类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
视频由警方提供
民警告知驯养人赵先生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如果想要养殖野生动物,需要到当地的林业部门申请,经过逐级审批,去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等及相关证件,才可以合法合规的对野生动物进行驯养。
目前,该非法养殖点已被取缔,饲养的孔雀等鸟类已被森林公安依法扣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国家重点野生保护动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来源:内蒙古晨报
|本期责编:宋彦慧
|本期审读:董 强
|本期审核:何海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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