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聚会本是一件高兴事儿
没成想喝酒却“闹”出了人命
最后还“闹”上了法庭
着实让人扼腕唏嘘
石家庄一男子和同事聚餐饮酒后死亡
家人要求7名聚餐者赔偿22万
近日,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依法判决
5名同事一共赔偿男子家人2.9万
另两名同事未饮酒不担责
2018年5月28日,在石家庄某公司保安队上班的李某,接到保安队长刘某的邀请,邀他在一家川菜馆聚餐。
由于吃饭当日恰巧李某值夜班,未能到场。但李某被同事吴某再次邀请,盛情难却的他随后赶到酒店,与同事吴某、解某、郭某、赵某4人开怀畅饮。
席间,未曾饮酒的曹某劝说李某少喝些,晚上还要值夜班。
聚餐结束后,三名同事将“喝高”了的李某送回宿舍。
李某在宿舍休息期间,多名同事前来查看,均无异样。
次日清晨,来探望李某的吴某发现其体温过低,随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经医生检查后宣布李某已经死亡。
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写明,死亡原因系呼吸心脏骤停。
事发后,李某的家人将刘某、吴某等七人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2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醉酒后死亡,期间未发生其他异常,应当认定其死亡与醉酒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共同饮酒的人身安全以自我保护为主,以其他人的安全保障义务为补充。
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意识到过量饮酒会给自己带来的后果,但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最终导致死亡,其本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
刘某作为组织召集者、吴某作为邀请李某参与宴席者,解某、郭某、赵某作为共饮者,未能劝阻李某过量饮酒,在李某严重醉酒后,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李某醉酒后意外事件的发生,应承担轻微责任。
被告曹某、王某未饮酒,不应承担责任。
酌定李某自行承担90%的责任,被告刘某、吴某、解某、郭某、赵某共承担10%的责任。
最后,法院依法判决刘某、吴某二人分别赔偿李某家属1.7万余元;解某、郭某、赵某分别赔偿李某家属近1.2万元。
这起“喝出来”的人命官司
值得每个人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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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目前我国法律没有
禁止公民尤其是成年公民饮酒的规定
法律也不禁止多人共饮
共同参与饮酒的朋友
一般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但如果有下列4种劝酒行为
还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强迫性喝酒
有种朋友就是:
没有什么不是喝酒不能解决的
经常说:不喝不够朋友这些话
让对方喝酒或对方已喝醉
意识不清或者没有自制力情况下
仍劝喝酒!!
熟知对方不可喝酒仍劝喝
熟知对方身体状况不可碰酒,
仍劝其喝酒 以致诱发疾病。
没把已醉者安全护送
喝酒者已失去或将失去自控能力
神志不清或者无法支配自身情况下
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酒后驾车未劝阻以致于发生损害
亲友相聚难免饮酒
但饮酒劝酒喝酒要讲酒风讲酒德
酒桌把他人灌醉致人死亡者
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医生:这5种人最好别喝酒!
除了要拒绝劝酒,为了自己的健康,以下5种人在饭局上最好也别喝酒!
01
肝不好的人
喝酒则会导致酒精在肝脏中累积,使肝细胞受到损伤,并且可能会进一步失去解毒能力,从而加重病情。患有肝病的患者如果还继续饮酒,会导致慢性酒精中毒和肝硬化。同时,酒精会抑制胃蛋白酶的产生,降低人体对蛋白质的吸收,影响消化,并且会产生疲乏无力、消化不良、贫血等症状。
02
肾不好的人
酒精同样会损害肾脏,如果正常人问题还不是很大,但对肾炎患者或慢性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来讲,是疾病康复的最大阻碍。如果是糖尿病并发肾病更要远离酒类。
03
酒精过敏的人
酒精过敏症其实是身体内缺少乙醛转化酶,导致一种外在皮肤过敏症状的反应。酒精,也就是乙醇,在体内转化到乙醛以后,因为体内缺少乙醛转化酶,不能再转化为乙酸排到体外,从而造成乙醛中毒,人就会表现为各种酒精过敏的症状。酒精过敏者,一旦接触到酒精这一过敏原,就会出现各种酒精过敏症状。
04
有心脏病或高血压的人
酒精会影响人体的血压,同时还会间接引起肾素等血管收缩物的释放。除此之外,长期大量饮酒也会造成心肌细胞损害,使心脏扩大而发展为心肌病。在饮酒造成高血压的并发症当中,脑血管疾病是最常见的,临床上可见因大量喝酒引起冠心病心绞痛的发作、急性心梗、脑出血,甚至猝死。
05
正在服用某些药的人
最危险的是服用头孢类和甲硝唑后喝酒,无论是口服或者打针,都可能跟酒精发生「双硫仑样反应」,这种反应跟喝醉酒的反应相似,面色潮红、心跳加速、恶心呕吐、视物不清、严重的可能休克等,有生命危险。
可能与酒精发生相互作用的包括下面这些常见的药:
1. 首先是抗生素类药物,包括头孢菌素类,(如头孢哌酮、先锋V号(头孢唑林)、先锋 VI 号(头孢拉定)、先锋 IV 号(头孢氨苄)、头孢克洛等)、甲硝唑、替硝唑、奥硝唑、氯霉素、酮康唑、磺胺类等。
2. 抗过敏药物,如马来酸氯苯那敏(又叫扑尔敏)、氯雷他定等。这些药物可以使服药者嗜睡、头晕,也有可能引起血压下降。
3. 解热镇痛类药物,如布洛芬、美洛昔康等药物。该类药物本身对胃有刺激,如果服药期间再喝酒,不仅加重肝脏解毒的负担,也可能导致胃出血。
4. 扩张心脑血管病的药,如硝酸异山梨酯(消心痛)等与酒同服可以导致血管迅速扩张,头痛增加,胃肠不适等,严重者甚至危及生命。
5. 降糖药,如格列齐特等。酒会刺激胰腺β细胞,使胰岛素分泌增加,容易出现头晕、心慌等低血糖反应。
6. 精神病患者用药,如氯丙嗪等,酒会使这类药物的镇静作用加强,而导致共济失调等。
吸取教训!
避免悲剧!
来源/燕赵都市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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