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去商超等地购买绿色产品的消费者越来越多。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制定《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明确了绿色产品标识的样式、绿色产品标识适用范围、以及绿色产品标识的监督管理等方面内容,并将于6月1日起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发布绿色产品标识,建设和管理绿色产品标识信息平台,并对绿色产品标识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结合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建立实际情况,相关认证机构、获证企业根据需要自愿使用绿色产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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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产品标识的基本图案如下所示:
获得认证的产品或其随附文件使用本标识时,应同时在绿色产品标识右侧标注发证机构标志;同一产品获得两家及以上认证机构颁发的绿色属性认证证书时,标注相应全部发证机构标志。
认证活动一的绿色产品标识样式为:
认证活动二的绿色产品标识样式为:
对认证活动二,若需要在基本图案上标注其他识别信息的,须在相应制度方案中予以明确。
其他绿色属性合格评定活动如使用绿色产品标识的,样式在相应制度方案中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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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证活动一:认证机构对列入国家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依据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中的标准,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发布的绿色产品认证规则开展的认证活动。
(二)认证活动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推行统一的涉及资源、能源、环境、品质等绿色属性(如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等,以下简称绿色属性)的认证制度,认证机构按照相关制度明确的认证规则及评价依据开展的认证活动。
(三)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推行的涉及绿色属性的自我声明等合格评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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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要求,认证及自我声明等合格评定活动中存在的绿色产品标识违规使用相关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涉企行政处罚信息,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
下月起,
买绿色产品一定要认清这个标识哦!
来源:新华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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