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警方通报“一对母子坠亡事件”

作者:澎湃新闻 来源:澎湃新闻 公众号
分享到:

05-14

澎湃新闻记者 陈绪厚


针对“广东河源市龙川县一对母子坠亡”一事,5月13日晚,龙川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龙川公安”通报称,经调查,死者王某娜带其男婴从高楼楼顶跳楼轻生,初步排除他杀可能。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死者的妹妹王念(化名)告诉澎湃新闻,她的姐姐叫王某娜,今年28岁,是龙川县田家炳中学的一名高中英语教师。5月11日下午,在家属未觉察到任何异常的情况,王某娜和其8个月大的儿子疑从自家尚在装修的房子内坠楼身亡。


据王念提供的离婚协议书,今年3月,王某娜和丈夫杨某离婚。对此,王念表示,据家属了解,王某娜和杨某的父母存在矛盾,和杨某是“假离婚”,离婚后仍一起同居,但之后王某娜发现“假离婚”变“真离婚”,后发生悲剧事件。相关短信截图显示,事发前,王某娜曾向前夫杨某发过多条短信,指责杨某及其家人“狠心”,对她不好,且言语中流露出要轻生的念头,“走之前,我会亲吻宝宝,让他在爱中离开......再见了,残忍的人”。


5月13日下午,澎湃新闻联系杨某求证相关情况,杨某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


对于上述事件,5月13日晚,“龙川公安”通报称,5月11日下午,有群众报警称,县城老隆新城某小区有人从高楼坠落在地且已无反应。接报后,县公安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相关处置。经120医务人员现场确认,坠楼的一对母子已无生命体征。


通报显示,民警迅速开展现场勘察和调查走访现场群众、查阅相关信息记录等工作,查明死者王某娜(女,28岁,龙川县人)带着其男婴杨某泰从该栋高楼楼顶跳楼轻生,初步排除他杀可能。


目前,县公安局正配合相关部门及死者家属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于故意造谣、混淆视听、制造事端的违法行为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本期编辑 邢潭


推荐阅读


阅读39461
举报0
关注澎湃新闻微信号:thepapernews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即可关注
声明

1、头条易读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文内容来自“澎湃新闻”微信公众号,文章版权归澎湃新闻公众号所有。

评论
更多

文章来自于公众号:

澎湃新闻

微信号:thepapernews

邮箱qunxueyuan#163.com(将#换成@)
微信编辑器
免责声明
www.weixinyidu.com   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本站收录微信公众号和微信文章内容全部来自于网络,仅供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禁止一切商业用途。其中内容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头条易读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本站声明:本站与腾讯微信、微信公众平台无任何关联,非腾讯微信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