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0日,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原副大队长李明柱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徇私枉法等罪一案,由阿荣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阿荣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该案由呼伦贝尔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阿荣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明柱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明柱利用其担任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身为负有查禁犯罪活动和行政违法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放纵、帮助涉赌人员逃避法律追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公共财物;在原有基础上对法律文书内容进行变造,伪造、编造居民户籍信息,伪造居民身份证及国家机关公文。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徇私枉法罪、诈骗罪、受贿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予以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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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李明柱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李明柱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
|本期责编:江金艳
|本期审读:董 强
|本期审核:张 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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