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下午,正在灞桥收费站外开展缉查布控工作的执勤四中队白鹿原分队民警收到一例预警信息。
信息显示,车牌号为陕A03***的白色奥迪牌小型轿车的车辆所有人存在驾驶证异常(吊销)的情况。经拦截检查,驾驶员刘某并非车辆所有人,且无法提供驾驶证。经查,刘某于2019年4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商洛警方暂扣机动车驾驶证。
经过进一步核实,车辆所有人为其丈夫余某。余某先后于2017年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于2018年因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被再次处罚。
刘某因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罚款500元,记6分,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办理当中。
来源:陕西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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