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问在座的各位
你们是不是每天早上都是被热醒的呢?
特别是进入立夏之后
更加深切地感受到了炎炎夏日的威力!
近几天,广州的最高气温已经轻松飙到32℃了
但是,这么热的天气还将持续升温
天气预报君还说
接下来的3~4天将会有雷阵雨来袭
而且还是伴随着高温……
一时狂风骤雨+一时太阳暴晒
=夏季雷雨最新到货!
不是说好下雨天凉快一点的吗???
就连网友都顶不住了
不仅仅是广州
广东省内其他地方也都热了起来
地图板块俨然变成了一只
广东“烤鸡腿”!
全熟!
幸好本人的上班地点是室内
难以想象如果没有空调的拯救
我怕是要活不下去了吧!
而那些在室外露天场所工作的人
对付酷热的解决方法却是这样的
高温难耐,不过
一个与温度有关的好消息要来了!
对于广大劳动者
特别是户外劳动者而言
顶着高温去上班还是有福利滴!
夏天将增加一项收入——高温津贴
意味着
下个月你的工资中会增加一笔钱!
2012年6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具体的高温津贴制度。
《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那么广东高温津贴标准是什么呢?
参考往年各地高温津贴的标准
广东地区的高温补贴
标准为150元/月
从6月-10月份,持续发放5个月!
*图片来源工人日报
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图片来源网络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图片来源网络
关于高温津贴
还有这些你必须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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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在发放高温津贴上违规,劳动者可以向工会寻求帮助,工会组织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及时改正。
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向社保、安监等部门举报,由相关部门采取责令用人单位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这笔钱虽然不算多,但也挺暖心
希望每个单位把员工放在首位
按照规定,别忘记发放了哟!
*内容整理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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