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垃圾桶旁
竟冒出70发未使用的子弹
什么情况?
这是谁的子弹?
为什么扔在小区垃圾桶旁呢?
↓↓↓
5月14日上午,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区西派出所接到有人报警:称自己在椒江区某小区斜对面一垃圾桶旁发现了子弹。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将子弹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了解,报案人叫翁某,是椒江区某小区一名保安员。当日凌晨5时许,翁某在小区保安亭值班时,发现斜对面一个垃圾桶旁有个纸箱,后将该纸箱移到附近一幢楼的楼道内,准备下班后翻捡纸箱内有价值的废品卖掉换钱。在翻捡中,翁某惊讶地发现纸箱里面有一个小纸盒,盒里放有子弹,马上报了警。
(图片来源网络)
民警通过纸箱里的一些照片以及笔记本等有价值的线索,找到了住在某小区也就是收藏子弹的主人王某。王某随后被民警“请进”了派出所。
经查,王某早些年将70发子弹收藏家中,放在一个纸箱里,由于时间长了,就把这件事给忘记了。5月13日晚上,王某的妻子误以为这个纸箱里全是垃圾,就将整个纸箱搬到楼下当垃圾丢弃。
民警初步鉴定,这70发子弹全部都是64式7.62毫米口径的手枪子弹。
目前,王某因非法持有弹药被市公安局椒江分局依法取保候审。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枪支、弹药是违禁物品,爱好收藏枪支、弹药也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还有人私藏有枪支弹药的,请主动上缴给当地公安机关。同时,希望大家积极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共同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有没有爱好者给八妹科普科普?
先送你一朵小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