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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一则“蔡明健三岁女儿在县医院被拐走”
信息在柳州人的微信群中大量传播:
信息如下
帮转发!求转!本人,蔡明健15934367855
今天上午的3岁女儿在县医院附近被人拐走了,女儿能说出她妈妈的手机号码 从监控上看是被一个四十多岁男人抱走了现我们家都急疯了 有知情者请告之 万分感谢 看到信息的兄弟姐妹留意一下 联系人 蔡明健
如果看一眼懒得转的冷漠人,也请你伸出手指按3秒,看到就转转吧,我们以后都会有孩子的。
谢谢你,必有重谢10万元!谁的群多大家帮忙转发一下!好人一生平安。
转发一次本人发红包8元
本人蔡明健,妻子张红玉,不发红包死全家。
电话蔡明健 18926613206
给我打电话证实此事,夫妻俩在这里跪求好心人帮忙转发
相信很多人看到“孩子被拐”的信息,都会特别关注,但是大家也要明辨真假,否则又成了造谣者的传播工具。
究竟有没有这回事?
下面,微姐来分析一下其中的疑点
↓↓↓
疑点一:没有“蔡明健”本人身份信息;没有孩子丢失具体时间(今天,指的是哪一天?);县医院具体是指哪里的县医院?
疑点二:消息内容中的一个电话号码归属地明显不是福鼎,而是广东;且经查,此号码已被多名用户标记,疑似为疑似骚扰电话!
疑点三:没有孩子相关照片,没有孩子体貌和衣着特征描述。
经网上搜索消息中的关键字会发现,相关信息全国各地都有,内容大同小异(有的姓名改动,有的电话号码改动)。在此之前已有多地警方辟谣!
经向相关部门核实,柳州各辖区并未接到“蔡明建三岁女儿在县医院被拐走”的相关警情,故以上信息为谣言。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传谣网民为廖某,55岁,鹿寨人。廖某称因出于好心提醒亲友注意看管好小孩,在未经证实信息真伪的情况下,转发以上不实信息。经民警对其进行教育训诫,廖某已认识到传播不实信息的危害性,并表示不会再犯。
希望大家对不清楚真实情况的视频、图片、文字等信息,不要随意传播,也许在无意中你就帮别人传播了谣言……
希望大家:
不造谣,
不传谣,
不信谣!
来源 :“柳州网警巡查执法”、“柳州警方”微信公众号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柳州晚报 ID:gxlzw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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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益达
校 对:刘慧
责任审核:黄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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