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法院的执法干警说,上门执行时老赖丑态百出:有躲在衣柜、有躲在床下,但没有想到前天执行的这起,竟然在老赖家中搜出了罂粟。
5月16日上午,在松阳新兴镇一处民房内,松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找到了被执行人刘某。
2016年,因清算责任纠纷一案,刘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见到执行干警上门,刘某边应付执行干警,声称愿意配合到法院解决案件,一边解释家里现在只有自己一人常住,要将大门锁好从后门随执行干警前往法院。
然而,就在执行干警前往后门勘察之际,被执行人刘某借机跨上停靠在庭院内的电动车夺门而逃,凭借着对村里地形的熟悉拐入小巷摆脱了法院执行干警的追击。
逃避执行行为发生后,执行干警立即联系该村村干部,让其电话告知被执行人刘某,逃避执行的行为是严重违法行为,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责令其即刻返回。
刘某此时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触犯法律,考虑再三,在逃跑20分钟后返回家中,向法院执行干警当场认错,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
执行干警向其出示搜查令,宣布依法搜查其人身和住宅。
进入住宅后,执行干警发现刘某所处住宅占地面积很大,庭院约有600余平,农家小楼两幢,并有一处鱼塘。
经搜查,执行干警查获港币2000元、人民币10000余元、银行卡两张、保险箱一个。其中,刘某声称该保险箱是妻子所有,自己没有钥匙打不开。
执行干警搜查至住宅三楼的时候,在客厅发现茶几上晾晒有一摊类似罂粟的干果。
“这是什么?”
“这我不知道,采来的。”
“哪里采来的?这不是罂粟?”
“我不知道,采来玩的。”
经过执行干警的进一步询问,刘某承认这是采摘自种植在自家庭院内的罂粟。在执行干警的要求下,刘某到庭院内指认罂粟的种植情况,并解释道种植及晾晒罂粟果实只是为自己治疗牙疼。执行干警立即将情况向当地公安机关通报,公安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经当场检验,确定是违禁物品——罂粟,并对相关物证予以固定。
鉴于刘某是法院曝光的“老赖”,执行干警将其传唤至松阳县至法庭,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
面对司法拘留、罚款等一系列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刘某立即联系身在义乌的家人,当场一次性付清执行款25万元及诉讼费、执行费。
鉴于其有逃避执行的行为,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刘某罚款1500元。
本案执毕后,法院依法将违法人员刘某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来源:钱江晚报/浙江24小时记者 盛伟 通讯员 刘昊鹏 郑兵
值班编辑:张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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