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包头市纪委监委对包头市鹿勤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高鹏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高鹏飞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报销差旅费用及个人旅游费用;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群众纪律,欺上瞒下,与民争利;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罪;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非法牟利,涉嫌诈骗罪。
高鹏飞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宗旨意识丧失,纪律底线失守,利己主义严重,群众观念淡薄,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包头市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员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高鹏飞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包头市纪委监委
|本期责编:江金艳
|本期审读:董 强
|本期审核:何海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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