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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白先生在2017年的12月底,帮自己的舅舅在一家4S店买车,不过,到现在,他们花了钱,车却迟迟没有拿到。这是怎么回事呢?
白先生表示,2017年的12月29号,他们到广汽丰田4S店以86.4万的价格, 购买一台黑色的丰田埃尔法,并且付的全款,4S店给他们开具了收据和发票,承诺2月1号前交车,但在2018年2月1号之后,白先生来提车,4S店却说车已经交了,但是交给谁了并没有告诉白先生,只是说是他们签了一个代付款协议。
白先生告诉记者,实际的购车人是他的舅舅,也就是购车合同上所标注的买方—徐仕桂先生。由于徐仕桂目前在国外,便委托白先生全权处理此事。白先生之前曾多次与4S店方面进行了沟通,但是得到的答复都是,徐仕桂先生在购车前曾签了一份“代付款确认书”,在交完钱后,车已经被买方提走了。
白先生不禁质疑道,“现在我们要看一下交给谁了,也不让我们看,是怎么交的,什么手续,交车的时候也没有给我们打电话,我们都是什么都不知情的,现在就是要求4S店给一个说法,看是退款还是提车,还是怎么回事儿。”
那么,这个代付款确认书又是怎么回事呢?白先生表示,由于他们购买的车型比较紧俏,之前白先生的舅舅徐仕桂就曾到4S店询问,但是一直没有现车,在这之后,他们就接到了名为刘某琳的人打来的电话,刘江琳自称是这家丰田4S店的工作人员。
白先生介绍,“(刘某琳)给我舅舅打电话说,这个车回来现车了,可以过来看一看,然后我们就过去了,签那个就是说的那个代付款协议呢,我们是不知道里面有个代付款协议的,当时我们去的时候,她就是穿的丰田4S店的竖条的工作服,胸口上还写着广汽丰田,就是这个刘江琳带着我们,然后去这个财务交钱,然后买车,签了一摞合同。”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也跟随白先生来到了这家位于南海大道的海口中升捷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并找到了相关的负责人。
4S的工作人员表示,之前,找到白先生的舅舅的这个叫刘某琳的人,并不是4S店的工作人员,由于其参与了诸多类似这样的汽车买卖事件,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针对4S店工作人员所说的情况,记者也与三亚市公安局取得了联系,得到的回复是:案件比较敏感,目前不便对外报道。另外,4S店方面提供了一份当时签订的“代付款确认书”的复印件,内容显示徐仕桂之前支付的86.4万元是代买方支付的,根据购车合同的约定,购车款全款付清后,车辆属于买方所有。
海口中升捷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周标表示,“交这笔钱对吧,然后呢通过代付款的形式,代付给杨圣锴,钱已经代付给别人了,这时候呢,您让我说再退钱给客户,或者再给他一台车,这钱已经通过代付款的形式支付给了别人,别人把车提走了 ,提车的人是杨圣锴,这我就无能为力,说这时候我在退你这86万。”
但对于“代付款确认书”中的内容,白先生提出了自己的质疑。“看到代付款协议之后呢,对这个非常有异议,上边呢既有这个我们代付款那个人的涂改痕迹,而且我们也不认识这个人,不知道是什么情况,连下边的他这个人的签字,都是有涂改的,而且原件他们这边也给提供不了,我们计划就是,按这个法律诉讼程序,来进行下一步。”
记者随后也将此事反映给了辖区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秀英所,工作人员也到场了解情况。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秀英所的 副所长王玉江表示,“车主这边建议他把握在这个诉讼期时间内,要抓紧时间,该走诉讼的走诉讼了吧,需要配合的话,我们该需要我们配合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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