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公安厅的统一部署,从5月15日至6月30日,南宁市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严厉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飓风行动”。
5月18日,
南宁交警曝光了185辆南宁市籍摩托车,
这些车辆有20条(含)以上
交通违法未处理的信息。
南宁市籍摩托车有20条(含)以上
交通违法未处理信息曝光表
交警盯上你们了,
赶紧处理违法信息,
不然上路要被扣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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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或者记录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发现机动车在南宁市逾期未接受处理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累积达到五起以上的,应当告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逾期仍未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机动车行驶证,待处理完毕后及时返还机动车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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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宁交警微发布
编辑:张晓微
责任编辑:孙璐
值班主任:蒋晓伶
值班总编:刘化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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