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公安厅通报打掉的5个黑恶犯罪团伙,这些犯罪团伙分布在河南省商丘、周口等5个地市,团伙成员称霸一方,为非作歹,非法经营黑出租、控制工地进料、垄断液化气市场,严重影响了社会生活秩序和社会经济秩序。
商丘李春永涉黑案
2017年12月,商丘市公安局通过对一起阻碍执法的个案进行深入研判,打掉了一个非法经营黑出租的涉黑组织,抓获以李春永为首的嫌疑人29人,破案18起,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1.58万元。
2018年12月,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对该团伙作出一审判决,犯罪嫌疑人李春永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妨害公务罪等四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十四年有期徒刑,其余28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六年不等有期徒刑。
经查,2015年10月,犯罪嫌疑人李春永成立商丘市“残疾人车队”“自强车队”非法地下组织,该组织在商丘市区以经营无任何营运手续和安全保障的高仿黑出租车非法收入为经费,利用自身肢体残疾采取威胁、辱骂、围堵、跟随骚扰、滋扰纠缠、闹、聚众造势毁财、殴打、恐吓、敲诈勒索、对抗、阻碍执法和组织非法上访等“软暴力”和暴力手段,在违法犯罪活动中形成强势地位、树立非法权威、扩大非法影响、非法谋取获利,导致正规出租车司机聚集反映和多次上访,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交通秩序,造成极其恶劣社会影响。
郑州姜刚成涉黑案
2017年12月,郑州市公安局异地用警,指定登封市公安局侦办郑州东区姜刚成涉黑案,历经3个月的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了这个垄断郑州液化气市场的涉黑组织,共抓获31人,破案46起,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150万元。
2018年12月,登封市人民法院对该团伙作出一审判决,犯罪嫌疑人姜刚成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犯寻衅滋事罪、犯敲诈勒索罪等四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十八年有期徒刑,其余30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十八年不等。
经查,2016年以来,姜刚成纠集公司内部员工,招募前科人员、社会闲散人员50余人,为达到控制郑州液化气市场进而获取高额利润的目的,打着政府“规范市场”“资源整合”的旗号,先后收购郑州市内18家气站,占有市场份额90%以上,为进一步控制送气市场,该犯罪组织以承诺高额利润、身份合法化及威胁、恐吓等方式,迫使被害人与中部能源公司签订“协议”、高价办理危险品运输许可证、押运证。代替政府职能,制定行业规则,插手送气工之间的客户纠纷,对不到其公司拉气的送气工进行恶意举报、威胁、殴打、滋扰、跟踪、恐吓。对郑州市的液化气市场秩序产生重大影响,严重扰乱郑州市社会、经济、生活秩序。
开封尉氏苏军平涉黑案
2018年2月,开封尉氏县公安局通过对2起非法拘禁案深度研判,抽丝剥茧,成功摧毁一个盘踞在尉氏县,非法经营洗浴、足浴,干扰他人正常生产、经营、生活的涉黑组织,抓获以苏军平为首的嫌疑人31人,破案23起,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175万元。
2018年12月,开封市尉氏县人民法院对苏军平团伙作出一审判决,犯罪嫌疑人苏军平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绑架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六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其余30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二十年不等。
经查,2016年以来,苏军平纠集两牢回归和社会闲杂人员40余人,通过经营聚浪潮洗浴中心、宏泰足浴等娱乐场所,通过插手民间经济纠纷、非法债务纠纷、替人讨债,获取佣金并勒索当事人财物,获取了大量不义之财,涉嫌多起违法犯罪活动,多次干扰、破坏他人正常的生产、经营、生活,对尉氏县正常的社会生活和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周口川汇区穆德刚涉黑案
2018年3月,周口公安局成功打掉了一个以穆德刚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抓获犯罪嫌疑人41人,破案51起,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3000万元。
2018年12月,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对该团伙作出一审判决,犯罪嫌疑人穆德刚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妨害公务罪、重婚罪等九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二十三年有期徒刑,其余40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十六年不等。
经查,穆德刚涉黑组织采取暴力、威胁以及聚众造势等软暴力的方式,实施强迫交易、控制工地进料,插手民间纠纷及宗教事务,随意殴打他人,并通过强揽工程项目,攫取了一定的经济利益。为了维系组织长期存续和发展,该团伙借助其组织影响力及对群众的心理威慑,先后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开设赌场、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致使多名群众合法利益受到侵害后,不敢报警;控制聚通公司工地进料市场;多次受人雇佣插手民间纠纷、经济纠纷、介入拆迁;干扰、破坏他人的正常经营,并在所居住区域造成严重影响。
平顶山郭永军涉黑案
2018年3月,平顶山鲁山县成功打掉了一个以郭永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抓获嫌疑人17人,破案17起,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100万元。
2018年12月,平顶山市鲁山县人民法院对郭永军团伙作出一审判决,犯罪嫌疑人郭永军犯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聚众赌博罪、窝藏、包庇罪、破坏生产经营罪、故意伤害罪、重婚罪等九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二十三年有期徒刑,其余16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十六年不等。
经查,2016年以来,郭永军笼络社会闲散人员20余人,在鲁山县马楼乡宋口村开设养马场,作为该组织成员的聚集地,形成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该团伙通过插手民间纠纷、敲诈勒索、诈骗等犯罪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在法庭开庭期间言语挑衅、谩骂法官,致使庭审无法进行,严重扰乱法庭办公秩序。郭永军团伙的犯罪行为严重干扰破坏他人正常生产、经营、生活秩序,在鲁山县马楼乡及其周边地区形成重大的社会影响。
来源:郑州电台新闻中心 郑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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