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全国关注的“河南周口婴儿丢失事件”有新进展。
5月20日,新京报记者从知情人处获悉,该事件系男婴母亲因家庭矛盾,和其亲友策划“自导自演”。目前参与策划的多人已被拘留,“(男婴)母亲尚在哺乳期,等哺乳期过后也将受到处理。”
▲周口男婴丢失事件系女方自导自演闹剧 多名参与者被拘留。视频|新京报我们视频
警方通报前后不一 引舆论关注
5月16日,河南周口,一位母亲带着4个月大的儿子散步时突然晕倒,醒来后孩子失踪了。
当天,当地警方发布警情通报,征集线索,并督促犯罪嫌疑人停止犯罪行为。()
19日,周口警方发布通报,孩子被安全带回。()
然而,与警方5月16日发布的悬赏通告相比,19日发布的通报没有了“盗婴案”的表述,而是换成了“婴儿丢失”警情。
警方5月16日发布
警方5月19日发布
并且,这份只表示“婴儿丢失”的警情,跟通常的警情通报不同,没有提及嫌疑人。前后不一致的通报引发网友猜测质疑“到底有没有偷孩子的人”。
目前,这起案件详情到底如何?真相又是如何查明的?当地警方没有进一步透露。
网友:又来消费我们的同情心!
此前男婴丢失后,引发全国媒体、网友关注,大家纷纷帮忙转发,寻找。
如今真相曝光后,不少网友表示气愤:
小虫虫呀:哼!消耗群众的善心和信任,总是有这些漠视法制的无知人群上演这种没有道德底线的剧情。不知道以后这个社会的人会不会都在时时防备“人性之恶”。
克里斯蒂安Christian:戏弄广大网友的感情!以为警察蜀黍很闲么?
One day:已经第几次了?
张迪~:太可恶了,上次好像是温州的已经被判刑了。
西伯利亚狼:有一天真的丢了怎么办?
伤痕有相同的气息:只怕以后就不会轻易转发了!
亲属曾表示主动送回孩子不追究其责任
律师:家属无权免除嫌疑人刑责
在河南周口的这起“婴儿丢失“事件中,亲属曾经表示,如果抱走孩子的人送回孩子,照样兑现悬赏并且不会追究责任。上海建纬(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胜利表示,案件还处于调查中,无法做出定论,但如果孩子的确是被人故意抱走的,就构成刑事案件,受害者家属无权免除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如果有人确实故意把孩子抱走,那肯定是构成犯罪的,作为受害人的家属是无权利免除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是国家机关依法追究的,这个受害人可以谅解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这可以作为一个减轻量刑的情节进行处理。”
而如果涉及到编造虚假信息,北京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梁超表示,河南周口的“婴儿丢失”事件如果不是偷盗,也还可能涉嫌串谋拐卖或者拒绝抚养。
去年11月,浙江乐清一名女子报警称儿子失联,警方和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连续几天搜寻,引发全国关注。然而,让人没想到的是,经核实,“失联”事件是女子因为和丈夫感情纠纷,故意制造的虚假警情。
今年4月29日上午,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乐清失联男孩”母亲陈某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一案,陈某因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
综合自新京报(ID:bjnews_xjb)、
中国之声(ID:zgzs001)、大河报
责编 | 晓 欢
编审 | 李建春
监制 | 江 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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