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李菁
李雷(化名)拿着新买的刀,在深夜通过“二维码转账”抢劫了一名女子。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该院以抢劫罪对李雷提起公诉,李雷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值得一提的是,李雷在收到400元现金和400元转账后,匆匆离开,回到家后还自作聪明地修改了微信昵称,并将400元转账记录删除。
据检察院透露,2019年2月2日23时许,李雷因手头有点紧,便寻思着抄起新买的刀出去“找点钱”。从暂住地一路出发,李雷不久后来到了一处小公园,这时一名独自坐在长凳上休息的女子引起了他的注意。
李雷见状悄悄在离对方50米左右的另一处长凳上坐下,一边观察对方。见四下无人,女子手中玩着手机,身边还有一个背包。李雷考虑后决定对她动手,还特意将自己的灰色围巾蒙住脸方便行动。
李雷迅速上前一把抓住女子的肩膀,拿出刀抵住她的胸腹部,威胁道:“把所有的钱交出来!”女子毫无防备,受到了惊吓。她战战兢兢地表示钱都可以交出来,只要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说完,便配合地打开了自己的包,将400多元现金全部交给了李雷。
接过钱后,李雷全部塞进了裤袋,但还不满足的他又将女子拖拽了几米远,继续用刀命令对方:“把手机拿出来!里面有没有钱?”女子胆战心惊地表示并没有钱,并不相信的李雷继续命令她将手机打开,发现微信零钱里还有400元。
“你骗我!快把这些钱也给我!”李雷一边骂骂咧咧,一边又掏出自己的手机,打开了微信二维码,让女子扫码加其为好友后,再将微信零钱里的400元转账给他。
收到钱后,李雷匆匆离开。回到家后,自作聪明的他还特意修改了微信昵称,并将400元转账记录删除。
2月3日,警方在李雷暂住地将其抓获。到案后,李雷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李雷交代,因近期个人经济情况不佳,临近过年没钱回家,于是有了抢钱的念头,趁路上行人稀少的时候,向受害人动了手。
日前,金山区检察院以抢劫罪对李雷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李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认同该指控罪名,判处李雷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本期实习编辑 常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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