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人民法院对三起传播淫秽物品案件宣判,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由某某拘役四个月,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8年3月至9月,李某某使用昵称为“雲爺”、“A 盖伦精品视频有群拉”的微信号在“福利幸福开门红”等多个微信群内发布大量淫秽色情视频链接,其中包含需支付打赏费用才能观看的淫秽色情视频链接,李某某以此种方式非法获利人民币204318.8元。经鉴定,李某某在“福利幸福开门红”微信群中发布的淫秽视频链接中有254条视频链接所指向的视频为淫秽物品。
经审查,2018年7月,由某某为提升自己经营的“诺甦康”保健品销量,建立名为“诺甦康牡砺含片福利群”的微信群并使用昵称为“涵涵男性生殖健康导师”的微信号向群内105名群成员发布色情视频链接。经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鉴定,送审的54部视频短片中有50部视频短片为淫秽物品。
2018年7月,张某建立名为“MT代理资源群”的微信群,使用昵称为“张某 1号总店”的微信号向群内121名群成员发布色情视频链接。经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鉴定,送审的105部视频短片中有99部视频短片为淫秽物品。
|来源: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
|本期责编:江金艳
|本期审读:董 强
|本期审核:何海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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