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is Corinth,The Sea near La Spezia
文字很重要,据说埃及法老第一次见识文字可以记录谈话时,大惊失色,认为这将触犯神的威严,人的能力过强了。
没有文字,就没有长久记忆,没有历史,也无法进行高质量的教育。人对自己阅读与写作的训练是没有止境的,我也建议你,遇到好的文字表达,它更清晰,更简洁,更优美,你可以回味一下,并尝试在自己的表达中模仿,这样表达能力就将不停提升。
但是文字又并没有那么重要。相爱的人,一个眼神,一个小动作,表达的内容,10万字都写不完,可是一瞬间双方都明白。你到了一定年纪,有了阅历与眼光,一瞥识人,差错率也不会大,此人的衣着打扮,神情谈吐,在这个横切面体现出来的信息,展现了他过去的一切。
非文字非语言表达,在人的沟通中,起到重要作用,将之形容成第六感觉,我觉得并不过分,它超越分析,超越逻辑,只可意会。有研究者认为,人和人的沟通,内容谈话只占信息交换量的7%,其他38%是声音音调和音量,更多55%的信息交换来自于眼神、肢体语言、情绪乃至气场。能否细化至如此精确的百分比,我存疑,但结论我认为是对的。
以上认识告诉我们什么?告诉我们沟通是结果导向的行为,只要沟通的目的达到了,那么,过程可以多样,有时候是模糊的,是无语的,将日常沟通如实纪录下来,有大量的病句,错字、误用、半截话比比皆是——我说到一半,发现你已明白,我就停止了。挑这些错,刚学说话或学识字的小朋友,热衷于这个行为,那是他们学习的过程,成年人还这么玩,并不是什么认真,是妨碍沟通的行为,估计谁也不愿意和这样的家伙聊天。
这里有个例子:
有意思的是,这位妈妈将“前奏”写成“前秦”,将“溺爱”写成“弱爱”,但是所有人都知道她想表达什么,也就是说,因为错得太明显,表达的效果反而一点不打折,从结果导向的角度,没有任何纠正的必要。
退一万步说,这位妈妈有没可能就是文化水平极低,不识“奏”和“溺”?有这可能,但不是更得佩服她吗?她用错字都把问题表述得清清楚楚,为了请教,不怕丢脸。有这勇气,她可以借助他人的智慧,弥补自己的不足。文盲也当得好父母的,品德,就是那几条天理,简单的公序良俗,人人可理解,人人可实践。相反,一个人太爱挑错,为挑错而挑错,为斗争而斗争,知识反而成了痛苦之源,人人被你挑一下都不开心,最后忘了该解决什么问题,用这种方法对孩子,你也不太可能成为一个好父母。
我们求知,我们变聪明,目的是为了什么?为了更高效的沟通,为了解决问题,甚至可以帮助他人,知识在这种互动中迅速增值。太过挑剔,太不宽容,都失去人性,妨碍沟通,与求知的本意背道而驰。
宽容一点,你就会开心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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