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下午18时20分许,一辆车牌为冀DT***7的出租车,沿邯郸市中华大街由北向南行驶,当行至青少年文化宫附近时,追尾一辆正常驾驶的号牌为冀D966**白色高尔夫轿车。
邯郸交警渚河大队民警到达现场后,通过细心观察初步判定,这是一起追尾事故。而前车驾驶员,情绪十分激动称:“出租车司机是酒后驾驶机动车,太危险了。”
民警了解到,前车驾驶员带怀孕妻子行至劳动路口时,前方有行人路过,他缓速礼让,突然他感到车身一震,等下车后,他发现出租车撞在车后杠上。万幸的是这仅是轻微追尾,他的妻子没什么大碍,现已被送往医院做检查。
出租车司机满身酒气,说话也语无伦次,民警立即实施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出租车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营运车辆。
经询问得知,出租车驾驶人中午参加了婚宴,喝了几杯喜酒,这时朋友非叫他开车去接,谁知半道追了尾。在民警劝说下,出租车驾驶人同意至医院抽血检测,到达医院后经血液检测,出租车驾驶人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4.9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严重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该驾驶人秦某的行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目前,该驾驶人秦某已被邯山区刑警二中队依法刑事拘留,做进一步处理。
(素材来源:邯郸交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近年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经随着不断的法治宣传深入人心。当你端起酒杯的那一刻就要告诫自己一定不要再碰方向盘,无论你离家有多近,无论代驾有多么难叫,无论你多么善良想让代驾赶上末班车也能早点回家,无论你是多么想自己挪一下车,哪怕只是一个车位,请收回你的手,不要去碰方向盘了,否则你就有可能因为自己的侥幸心理而付出惨重的代价。
来源:河北交警微发布
责编 | 楠 楠
编审 | 李建春
监制 | 江 泓
1、头条易读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文内容来自“河北交通广播”微信公众号,文章版权归河北交通广播公众号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