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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禁毒大队长被毒贩称为“老师”,伙同贩卖制毒物!

作者:南方都市报 来源:南方都市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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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南都记者从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公开宣判一起“保护伞”案,原南平建瓯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陈威充当涉毒人员“保护伞”,伙同瘾君子窃取已被公安机关查封、扣押的制毒物品麻黄碱,并非法销售牟取暴利,陈威分得账款21.96万元。


庭审现场。图片来源: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


一审判决显示,陈威以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同案其余6名毒贩获刑十三年到一年半有期徒刑不等。


2018年8月22日,建瓯市公安局纪检组带被告人陈威到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投案。出生于1972年的陈威案发前任原建瓯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在毒贩中,他被称为“老师”。


陈威的归案源于一次检举。2018年6月,另一起贩卖毒品案中的被告人吴萍萍向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民警提供俞建民等人在建瓯市郊区盗窃并贩卖制毒物品,及将贩卖麻黄碱所得分赃给建瓯市公安局某位民警“老师”的线索,并提供“老师”的电话号码。


在吴萍萍的揭发下,陈威、俞建民等人共同窃取、贩卖麻黄碱及共同分赃的犯罪事实进入警方视线。


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该案刑事判决书显示,2017年1月4日,建瓯市公安局在建瓯市通济街道南门村新厂自然村八斗米细岗垅口山场地段查获“20170104南门村新厂隧道旁一山场制造制毒物品案”,时任建瓯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2017年5月31日任建瓯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的被告人陈威参与现场勘验,建瓯市公安局对该制毒工厂进行查封、扣押。


据陈威供述,在前述案件中,含麻黄碱成品及半成品被公安机关扣押运走,剩余一些生产麻黄碱的废液,因没有条件处理,暂时封存在该工厂。


陈威称,俞建民是其发展的下线,2018年年初,其在和俞建民聊天时曾提到该制毒窝点里有废液析出麻黄碱。同年3月,其和俞建民见面时,俞建民表示其儿子快出狱想要赚钱,还问其该制毒工厂的具体地址。


之后,陈威带俞建民到制毒现场,用钥匙打开工厂大门,并向俞建民指认麻黄碱。据俞建民供述,随后,其伙同江宏春两次进入该工厂,盗取约250千克麻黄碱并将此事告知陈威,陈威让其尽快寻找买家。2018年4月至5月,俞建民在陈威家楼下停车场给了陈威三次钱款共计219600元,并明确告知该款系贩卖麻黄碱所得。


该案中,被告俞建民等人多次进入制毒工厂并盗窃制毒原料,陈威则为其提供帮助。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8月初,被告人俞建民等三人进入前述被查封的制毒工厂并盗走麻黄碱128.1千克。同年8月15日晚,俞建民与陈威提及,要用测试纸对麻黄碱进行测试。次日,陈威在其家楼下负一层将测试纸交给俞建民。


南平市延平区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威犯罪时系建瓯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具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却伙同被告人俞建民获取并非法买卖由建瓯市公安局查封、扣押的麻黄碱,依法对其从重处罚。


法院判决,被告人陈威犯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扣押其违法所得219600元,上缴国库。其余6名被告人以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


南方都市报(nddaily)原创报道

南都记者 詹晨枫


* 南方都市报(nddaily)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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